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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健看了一眼,估摸了一下大概能有五萬多塊,這錢不拿白不拿,他端起酒杯說,“那兄弟可就謝謝呂老闆了,我幹了。”
呂翔宇也趕緊端起酒杯說,“你太客氣了兄弟,叫我一聲呂哥就行。”
隨後兩個人碰杯,一仰脖而盡,席間兩個人也是各懷鬼胎的閒聊著,高子健心裡明白,呂翔宇這麼做也是為了暫時穩住自己,怕自己找他麻煩,不過高子健卻有著自己的打算,這點小錢算什麼,這只是一點利息,你的公司,才是最值錢的東西。。。。。
這段日子,兩家裝修公司一直很太平,高子健偶爾也會去裝修公司幫幫忙,裝修公司的生意不錯,每個月的收入都挺高的,高子健跟著混了不少錢,他這百分之十的股份,看著不大,可卻是挺管用,一個月下來,有時候比他在夜總會的工資都高。
徐志達跟沈芳已經同居在一起了,徐志達為了沈芳上班方便點,特意在南城區買了一間大房子送給她,就連房票的名字,都是寫著沈芳的,看來他倆的事情,已經是拍板釘釘了,結婚只是遲早的事情。
呂翔宇送給高子健六萬塊,高子健拿這些錢,辦了點自己要辦的事情,沈芳搬新家了,高子健送給一臺超大的等離子液晶電視,光這一臺電視,就三萬多塊錢,屬於當時最高階的了。
高子健本想送錢,可送錢顯得太俗氣,徐志達跟沈芳差錢嗎?肯定不差,人家差的是事兒,處的是感情,所以他才送個電視給他,沈芳也高興。
徐志達也從北城區搬到南城區和沈芳一起來住了,高子健空閒的時候,晚上就回去沈芳的家裡吃吃飯,再陪徐志達喝幾杯,他們倆人,也都拿高子健當弟弟看待,感情處的很深。
每次去沈芳家,高子健從不空手,但也不買什麼禮物,都是買一些平時吃的東西,什麼水果,蔬菜,生肉,有的時候還會買點下酒菜,就跟家裡人一樣,有時候他一個星期能來六天,趕上夜總會忙的時候了,他可能半個月才露一面。
他手裡剩下的三萬塊,他全部都拿回家給爹媽了,高子健的父母並不知道他在外面幹什麼,這一晃就是兩年多就過去了,當兒子拿回來三萬塊錢時,老兩口心裡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那個年代的府陽城,工資最高才千八百塊,他兩年就拿回來三萬,就算他不吃不喝,也攢不下這些錢啊?這得付出多少辛苦啊。
高子健的母親心疼兒子,當看到兒子拿錢回家的時候,母親甚至都流淚了,高子健的父親則是很欣慰啊,兒子真是大了,知道體諒老人了,現在的孩子,別說給家裡錢了,不向父母要錢都算是好孩子了。
高子健的母親總是關心的問他在外面累不累,要累的話就回家,別累壞的身子,老兩口子還以為高子健再幹業務員呢,都知道跑業務的辛苦,但要是跑好了,提成錢也不少。
晚上,母親給高子健做了一桌子的菜,高子健已經有快一年沒回家了,他看著自己熟悉的地方,突然間眼圈紅了起來,父母真的老了,母親的皺紋,父親的白髮,都比去年多了不少,他有股心酸,每次回家來,無論自己變成什麼樣,爹媽的愛,都是無怨無悔的。
父親在旁邊說,“小健啊,愣著幹嘛,快吃啊,這都是你媽特意給你做的。”
高子健趕緊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眼含著淚水說,“恩,好吃,媽,你也快坐下吃吧,別忙活了。”
父親看著兒子的樣子,臉上露出了笑容,一家人熱熱鬧鬧的吃了頓晚飯,吃飯的期間,母親突然問道,“小健啊,媽想跟你商量個事情。”
高子健笑著說,“媽,您有話就說啊,還商量什麼。”
母親看了看父親說,“還是你跟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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