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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四月份,夜晚的吉恩城鎮,一個年輕人拎著一條豬肉,拿著一瓶酒,敲著一扇木製的大門:「媽媽,我回來了。」
「雷蒙,你回來了?」老母親穿著一身的獸皮衣服開啟了房門。
這是一個巨大的木製建築,裡面分成很多的小房間,逃奴們被安排在這棟大房子裡面,當他們沒地方住的時候,他們就可以在這棟巨大的木製建築裡面居住,向伯爵繳納少量的租金即可。
逃奴們並不把這裡當成家,他們更希望能夠自己在村莊內蓋一棟房子,甚至是在城鎮裡面買一棟房子。
「媽媽,我回來了。」春季,夜涼似水,一陣寒風吹進屋內,雷蒙滿臉疲倦地現身,年輕人顯得非常疲憊,不過精神還不錯:「累死我啦。」
「哥哥哥哥」弟弟託馬斯從房間裡面小跑出來,男孩依然很瘦,不過臉色已經好看了很多,小孩子流著口水,他看到了雷蒙手上提著的那塊豬肉。
「哎呀,雷蒙!你怎麼買了這麼多肉啊?」老母親立即抱怨道:「我們好不容易在這裡站穩腳跟,你一天也就賺十個銅幣的工錢,存起來不好麼?」
雷蒙笑嘻嘻地走進房間,房間內是掃得非常乾淨的木地板,爐火被在房間中間點燃,房間裡面維持著安靜祥和的氣氛。
「也沒多少,一磅豬肉差不多四十個銅幣,媽媽。」雷蒙將豬肉交到了老母親的手上,年輕的農奴笑著說道:「來這邊工作也一個多月了,我覺得我們應該吃點肉了。」
「哎呀,要是你父親知道你這樣亂花錢,他一定會將你吊起來打一頓的!」老母親有些惶恐不安地說道,似乎對於兒子買了一磅豬肉感到非常惶恐。
很快,豬肉燉湯的香味就在屋內飄蕩,老母親將豬肉用刀切成了小塊,加了一些鹽,放入了原先正在煮的燉湯之中,豬肉的香味在房間裡面飄蕩,這一條豬肉就花掉了雷蒙四天的工錢,但是這對於農奴來說已經是個奇蹟。
而這件事對于格拉摩根伯爵領內卻並不稀奇,經過五年的發展,農奴們偶爾已經可以吃到肉了,自由民們的餐桌更是變得豐富。
「市場上最便宜的是兔肉和一些飛禽的肉,最便宜的只要二十個銅幣一磅。」雷蒙放下工具,坐在了家裡的木椅子上。
雷蒙在役所之內被招入矮人木匠工坊裡面做工,每天工作十個小時,每天的工資是十二個銅幣,一週一結算,除了禮拜日,每十天休息一到兩天,也可以不休息。
雷蒙就選擇不休息,或者對他來說,休息也不知道要做些什麼。
兔子肉和飛禽肉對於農奴來說並不陌生,因為只有這些生物的肉他們可以經常吃到,兔子和飛禽們對於糧食作物來說是很大的威脅,領主便允許農奴們自行捕捉食用這些肉類。
老母親在城內接下了一些針線活,一週下來也能賺三四十個銅幣,一家人的生活好過多了,他們現在對生活充滿著希望,雷蒙滿心想著自己再多賺點錢,想辦法蓋間房子,擺脫現在寄人籬下的身份。
安靜地屋內,一家人端著碗,分食著黑麵包和豬肉燉湯,其樂融融,託馬斯留著口水:「媽媽,我要吃肉肉」
「好好好」老母親愛憐地用大木勺打了一碗肉湯,然後又挑出了一大塊肥肉,放在了託馬斯的碗中。
窮人都愛吃肥肉。
小孩子對於事情很多都很懵懂,他小口小口地咀嚼著肥膩的豬肉,高興地眼睛都眯了起來,雷蒙則是邊吃著肉湯和泡在肉湯裡的黑麵包,然後品嘗著一杯大麥酒,這杯大麥酒是雷蒙去城鎮內的小酒館裡打來的,幾個銅幣就搞定了。
帝國最擅長釀造黑啤酒和各種麥芽酒,帝國的麥酒和啤酒享譽全世界,被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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