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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丘之王作為矮人族族長,對永恆之槍很是瞭解,款款出聲:“昆古尼爾的能力相當單純且強大,就是“一擲出就一定會命中目標”,是百發百中的神槍,可以擊穿它擊中的任何東西,隨後自動回到主人手中。
當年阿薩神族和華納神族開戰時,就是由奧丁拿著此槍投出第一擊。
當奧丁將此槍擲出時,會發出劃越空際的亮光,地上的人稱之為“閃電”。”
“一擲出去就會擊中人,然後回到主人手中?似乎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陸雲聽著山丘之王的說話,淡淡開口。
這樣的本事,或許在其他人眼裡很是難得,不過,對於東方的劍仙來說,是最為簡單不過的事。
御劍術又何嘗不是這樣,千里之外斬殺人頭,心意一動,又回到了主人手中……
“神聖千萬不要小看,世界樹的枝幹沒有別的特點,就是無比堅硬鋒利,幾乎沒有什麼能夠抵擋它的鋒芒!當然……”
山丘之王本來一副面色慎重的模樣,突然呵呵笑了起來,從地上的一個洞裡拽出了一件鎧甲,呵呵直笑:“這是偉大的山丘之王,嗯,也就是我,新鑄造的神器……守護之鎧,正好剋制他的永恆之槍,就送給神聖了!”
“這樣的神器,你就這麼送給我?”
陸道人面上神情微變。
山丘之王並沒有說假話。
他從守護之鎧的身上,感受到了極為強大的防禦力。
的確是一件神器!
山丘之王卻要送給他!
莫非是天上掉餡餅?
“就算是我穿上,我也打不過一個仙宮普通戰士!我真是,太強大了。”
山丘之王翻了一個白眼,幽幽出聲。
第三百零五章 信我者得長生
山丘之王說自己太強大,這自然是一句反話。
穿著六神裝的矮人族族人,居然還不是普通仙宮戰士的對手!
這怎麼說,怎麼不可思議,悲催到了極點。
不過,按著陸道人的目光看來,還是在情理之中。
只一個嗜酒如命,便可見一斑。
東方的修仙修道,最為基本的,便是剋制自己的慾望。
沒有什麼正宗的修仙者,整日裡抱著酒葫蘆不放。
喝酒想喝出好身體來,似乎不太可能。
因此,矮人族族人的戰力,可想而知。
當然,他們的頭腦不錯,能夠打造出傳說中的神器。
不過,也僅僅而已。
就算是神器武裝到了牙齒,若是自身實力太過差勁,還是打不贏戰爭。
就像再厲害的武功高手,站著不動讓別人殺,還是很有可能被殺死……
世上如達摩那般的,還是少之又少。
“神聖,您記下了麼?”
講了一些道理,山丘之王停了下來,帶著幾分好奇,又有幾分驕傲的神情,看著陸道人道。
這是煉器的重要法訣,又長又難懂,想當年,他大概背了三年才記了下來。
那還是在老一輩族人大錘加美酒的威脅下,他才拼命記下來的,說起來,真是一把心酸一把淚!
卻不知這位遠道而來的神聖記下了多少?
想必一成的法訣,應該,可能,或許,記下來吧!
“法訣麼,我已經全背下來了。”
陸雲淡然出聲。
語氣沒有任何的變化,似乎在說一件有如吃飯喝水一樣簡單的事。
他的確是在說一件簡簡單單,乃至於不能再簡單的事。
很多年之前,他就過目不忘。
如今,他依舊過目不忘。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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