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吻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部分,不死魂珠,賣吻,地主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條火焰足有幾米長,把丹尼爾得臉燒黑。
丹尼爾看見火火嘴巴噴出的火焰,被嚇了一跳;白皙得連被火火的火焰燻得黑乎乎,若現在是晚上,沒張開眼睛,恐怕真沒人能看見他。
見火焰與自己越來越近,丹尼爾害怕得身子一軟,倒在地上;他沒發現,他坐的地方已經溼了一地。
“還不跑?你已經沒有時間在這發呆了哦!”史密斯對丹尼爾說完,蹲下細聲道“等他跑到轉角就開始追他。”
丹尼爾馬上爬起來逃跑,恨不得自己長出一雙翅膀。不時回頭望火火已經跑到哪裡,“哇,怎麼還追我?”丹尼爾一邊跑一邊回頭望著那戲耍著自己的火火。
火火頭上的史密斯自豪地說“這是我的地盤,你跑到哪裡我都能追到你。”
丹尼爾害怕得卯足全力向前跑,哪管前面有什麼,只要向前跑便是。
他的速度忽然減慢,後面追來的火火見丹尼爾突然停下,立馬用兩隻前爪撐著身子,讓速度瞬間減慢;可火火的速度是丹尼爾的數十倍,加上它龐大的身子,豈是容易停下的?差不到半米距離,便能把丹尼爾生生撞飛。
丹尼爾轉過身,見火火和自己的那點距離,沒把他嚇得第二泡尿給拉出來。
“你幹什麼?怎麼不跑?”史密斯見丹尼爾停下,滿臉怒色叱問丹尼爾。
丹尼爾像是沒見到史密斯的臉上,自顧自的問道“這裡是你的地盤?你家是不是有很多書?”
“有,幹嘛?我家當然有書。只是我不想看而已。”史密斯不耐煩地說,“你到底跑不跑?我還沒玩夠。”
“帶我去你家。”丹尼爾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份,聽到史密斯說自己家裡有書,用主人的語氣對史密斯說道。
說也奇怪,史密斯很聽話的指揮火火轉身朝著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來到一座很大的宅院門前,門前有一塊半人高的黑色石頭,上面刻著“貝克漢姆侯爵府”。當然,丹尼爾並不懂上面寫的是什麼。走到火火身旁,仰頭看著史密斯問道“上面寫的是什麼東西?”
“你不懂字嗎?上面寫的是‘貝克漢姆侯爵府’。”史密斯不耐煩地說完,問道“你到底跑不跑?我還沒玩夠呢。……誒,你進我家幹嘛?趕緊給我跑呀。跑進我家,火火一樣會燒你。”
初識鬥氣 第三章 貝克漢姆宅(下)
書香屋 更新時間:2011…7…22 10:29:19 本章字數:4652
“我給你做玩伴要不要?你應該沒有玩伴吧?”丹尼爾想起史密斯之前說的話,轉頭說道“前提是,我要讀書識字,不管誰教我,每天要有固定的時間讓我學習。”
“當我玩伴?”史密斯稍稍思考後,道“那些人都玩膩了,一聽到我出門,跑得連影子都不見;你還敢當我的玩伴?好吧,我可以找人教你識字,你當我玩伴,不許後悔。”說完,騎著火火走進後院。
看著火火粗壯的四肢向前邁進,無意中看見地面上一個個塌陷的腳印,竟然和火火的四肢一個樣;一個個塌陷的腳印足有一英寸深,可想而知火火有多變態。想到以後要被史密斯和火火一起對付,他似乎後悔自己的決定。再回憶不久前的情景,火火的火焰把自己燒得如同炭黑,所有人聽到這少年的行蹤已經不見人影,使他更加堅定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有種轉身離去的想法。可想一想,即將可以讀書識字,不再受餓肚子的痛苦。他吸一口氣,大膽的邁開腳步,跟著少年走進貝克漢姆宅。
史密斯走到後院,跳到地上,讓下人把火火看好。領著丹尼爾繞回前院的迎客廳。
走進迎客廳,一個滿臉長鬚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舉著一個裝滿葡萄酒的酒杯放在鼻子下十分享受的嗅著,兩名婢女在他身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