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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也別提,這個是原則性問題。」孫紅旗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停頓了差不多十秒鐘,孫紅旗這才抬起頭跟白松說道:「警官,我雖然不是他父親,但是我和他是養父養子關係,有正式的領養手續。他要是有什麼事,都找我就行。」

「他沒犯事。」白松搖了搖頭,「你這裡有方便說話的地方嗎?」

「他沒犯事?」孫紅旗一下子有些慌,「都是我的事,有啥事都找我。鄭燦開車技術沒有一點問題,他駕照的事,是我自己的事。」

「駕照什麼事?」鍾隊有些疑惑地看向孫紅旗。

「不是這個事」,白松指了指王亮和孫傑:「你們陪著這個修車的。」說完,白松拍了一下孫紅旗的肩膀:「你跟我們走。」

白松和孫紅旗近距離接觸的時候,才發現孫紅旗一點也不緊張了,似乎他做的違法違紀的事情,只有給鄭燦辦駕照這一件了。

……

警車上,孫紅旗說出了事情的原委。

他撿到鄭燦的時候,這個孩子已經4歲多了。孫紅旗是個司機出身,給領導開車,90年代後期會開車也是一門手藝。1997年的一個夏天,因為要第二天早起去接領導,所以晚上他就暫時把車開回了家。

那個時候有車的領導都挺厲害,但是司機也有點特權,公家車可以開回家。而孫紅旗之所以可以給領導開車,也是因為他父親那邊的關係。

那是個人情社會。

晚上回家的路上,孫紅旗在家附近看到了鄭燦,當時四歲的鄭燦一個人在街上遊蕩。

本來四歲的孩子滿街跑,在當地沒什麼特別的,但是四歲的孩子一個人晚上十一點多在大街上就不正常了,好心的孫紅旗就下車找到了鄭燦,就問了問鄭燦什麼情況,鄭燦傻傻的,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家根本記不住。

於是,孫紅旗就帶上了鄭燦,去了警察局。

警察那會兒查了半天,也沒查到是誰的孩子丟了,就想把孩子先送到孤兒院。

大晚上的送不進去,警察也不想帶孩子一晚上,就讓孫紅旗把人接回去先帶一晚上。

那時候人際關係很簡單,小小的縣城,警察都知道孫紅旗是領導司機,對孫紅旗也放心。警察才不想照顧這個孩子一晚上。

這個事孫紅旗可是上了心,帶回家後,卻發現鄭燦一點也不怕他,什麼都能吃,而且很快就睡了過去。

讓自己的父親幫忙帶帶孩子,第二天一大早,孫紅旗還是去送領導去開會。

本來他想早點回來,但是司機得聽領導的,只能陪著,直到領導開完會,他才跟領導說了這個事,領導就說讓他先回去,領導自己可以開車。

當天,他帶著鄭燦去孤兒院,卻發現孤兒院特別差,孩子一個個面黃肌瘦,就非常不願意,這孩子又特別好養,他就有了惻隱之心,跟警察說,在找到這個孩子家人之前,他願意領養一下這個孩子。

警察就給了這個面子,畢竟這也是某個領導的司機,再說領養手續也不難辦。

那個時代背景就是這樣。

領導沒了司機,照樣要吃午飯,吃了午飯,照樣要喝酒。

喝了酒……開車這種事……

在那個時代……

於是乎,當天發生了一起嚴重的車禍,這個領導開車撞死一個人。

而且,這個人還是當地著名企業的一個員工。

第六百八十七章 頭疼

酒駕撞死人總歸是大事,尤其是這個印染公司在市裡也是大公司了,縣城根本不敢隨便得罪。

沒控制住事態,這領導被免職、開除、賠錢,還判了緩刑。

人總是不會找自己的問題,在這個事之後的一次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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