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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至第六十名都稱為進士,為一甲。頭甲三人,即狀元、榜眼和探花,賜進士及第;第六十一至第一百二十名為二甲,二甲諸人賜進士出身;第一百二十一名到最後一名為三甲,三甲人數最多,賜同進士出身。
這裡的“同”實際上表示的卻是“不同”,目的當然是為了給落第舉人一點心理安慰,省得他們一時想不開了上街遊行,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就在南召國熱熱鬧鬧舉辦恩科的時候。京都城裡爆出了一則令人震驚的訊息。這訊息傳的速度之快,範圍之廣,簡直令人咋舌。那就是靈洲城鄰縣縣令王子明,收受賄賂高達白銀五萬兩之多。
更是傳出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口頭禪。就好像古代也有人肉搜尋似的,這鄰縣縣令王子明也被人扒出了身份。這下子可就熱鬧了,人們都說此人原來是定國侯府藍世子的親姑父。這麼說來也就是長公主的姑父嘍!
老百姓不由的一陣唏噓,都說這王子明膽子可夠大的。仗著沾著皇親的關係,就開始明目張膽的收受賄賂,簡直其心可誅。
小姑藍志萍聽到這個訊息後,直接就氣得暈了過去。因為她不相信自己的丈夫是一個糊塗的人。而且家裡根本就不缺錢,公公婆婆幾代人積攢下來的家業,足夠他們一家子吃幾輩子了。
何況這南召國朝廷的俸祿也不是太低,這南召國可不像清朝的官員,每個月的俸祿僅那麼一點點兒。還不夠養家餬口的,那些官員不貪才怪呢!
藍志萍被二嫂王氏拍打前胸,捶後背這才緩過來一口氣。醒來後趴到自家嫂子的懷裡便哭開了。直說自己就不該離開家,帶著一雙兒女跟著長子一起京。
藍志萍哭著說道:“一定是家裡的那個小狐狸精造的孽。那就是個貪財沒見過錢的玩意兒。”還真讓小姑藍志萍說著了,她所指的這個小狐狸精,正是王子明的表妹小周氏,那周表妹打小就喜歡自己的表哥。可是令她氣憤的是,表哥盡然有一個打小就養在家裡的童養媳。
可是聽說這是表哥的父親欠了人家一條命,要報恩才領回家的小媳婦兒。這周表妹也是乾著急沒辦法。
最後找自己的到姑母大周氏哭訴也無濟於事,因為藍志萍的婆婆也是一個心善的婦人。畢竟這個兒媳婦是從小養在自己身邊的,那就跟親閨女一樣。藍志萍打小就懂事,跟王子明又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一起長大。兩人感情好的跟什麼似的。
周氏老兩口也是樂見其成。王子明是一個非常理智的人,從小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一旦發生事情他會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出明智的選擇。那反應是相當的迅速。王子明幾歲上就知道被自己父親帶回來的小姑娘,會是自己將來的妻子。
如果沒有這個小姑娘父親相救,自己父親的命恐怕早就沒了。所以,他從心裡感激小姑娘父親的救命之恩。他知道一旦父親出事,就憑著他和弟弟以及善良的母親,是守不住王家這份家業。
所以愛屋及烏也好,看小姑娘長的比較順眼也罷。對這個突然到自己家裡來的小姑娘是不牴觸的。再加上古代的小孩兒都比較早熟。也明白媳婦兒是什麼意思。
既然要生活在一起一輩子,那不如就讓她跟自己一樣識文斷字。這樣兩人就好相處的多了,省得自己說什麼,對方傻傻的什麼也聽不懂。藍志萍之所以能讀書認字,知書達理。那完全都得歸功於她丈夫王子明。
從小兩人就生活在一起,王子明更是手把手的教藍志萍讀書寫字。這兩人一有了共同語,那感情便蹭蹭的突飛猛進。王子明寫字,藍志萍就在旁邊給他研磨。王子明要背書,藍志萍就拿著書幫他看著,有沒有背錯。
兩人從小就建立了一種似兄妹,又是戀人的感情。等長到十幾歲情竇初開的年紀,一切都水到渠成。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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