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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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寫文那事。我沒有再回憶與東東的過去,自他走後過了這麼多天,我沒有收到一條任何方式的他的訊息,搬家後的我還曾多次回去過那個家,為了好確認是否有人來過,我還特地往門縫裡塞了東西,可我每次再去,門縫裡的東西都在那裡。現實用一天天殘酷消失的日子打擊我不切實際幻想著的美麗重逢。經過這一個多月無休止的折騰,我大約認清了失戀的事實。我開始認真的吃好睡好,養養我虐待了那麼久的身體。功夫不負有心人,假期結束後,我就以全新嫻靜恬然的形象出現在雜誌社裡。方月見我恢復了面貌很高興,同事們的表情卻不一。她們中的大多數人看到我時都分散了注意力,我不去在意,開始處理手上的工作。坦白說,我很喜歡這份工作,它帶給我很多驚喜,暢遊在文字的海洋裡,我感覺很愜意。方月內線我去她辦公室,她關上門,開始與我說事。她力勸我考慮一下魏總的提議。
回去後,我認真的考慮了一下方月說的徵文,有關感情的話題。沒錯,我是失戀了,但我可以把我的故事寫成大團圓。抱著這種想法,我決定參與。我告訴方月我同意的時候,她連連說好。這個關於愛情的文,我們社一共挑了3個人來寫,3人均是這幾年社裡的主力文筆。徵文除了要求主題是愛情,其他沒有任何要求,各人可隨意發揮。社裡給一個月的時間,期間除了寫文,不會安排別的工作,當然,時間地點看個人,如果願意,在家裡創作也是可以的。要求自然是:嚴格一個月後必須交上,否則後果自負。
我選擇回家寫。回到家後,我開始思考並尋找靈感。我反覆的想,是不是可以將我和東東的故事寫進去,思來想去,終覺得不妥,於是放棄。我大約的想到了幾個型別,然後仔細琢磨了兩天,才定下來用哪個。東東走後幾十天了,我開始適應了沒有他的生活,我想,我終究還是比大多數女子要理性,而且也許在我們曾經的愛情裡,確實是他愛我更多一些。
有電話進來,我拿過來一看,陌生號碼,S市的,我當時第一個念頭,是東東,我接起來,“喂?”“你好,希望不會打擾到你?”是魏森。“魏總?您找我有事?”“一起吃個飯吧,聊聊你的創作思路。”我沉默了一會兒,想拒絕,但是沒想好理由。“其他人也去嗎?”我突然想到方月說我們社有3個人參與,他回我說:不,只有你。“為什麼?”他笑笑沒回答我的問題而是說:到時我過去接你,然後掛了電話。莫名其妙,但感覺不好,這麼多年經常被人追,我直覺他對我是有想法了。
剛才還陷在創作故事裡的腦子忽然亂了。很多女孩子羨慕長的漂亮的女生,可是,很少有人知道她們的苦惱。小學的時候還好,同學表達喜歡的方式就是願意和你玩,願意和你說話。可男老師呢,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學校新來一個年輕的男老師,教語文的,每次下課後,都會過來問我有沒有不會的。我坐在桌前,他彎下腰低下頭,用他的頭抵著我的頭,一隻手摩挲我的耳朵。那時候的我已經多少有了男女生意識,我回家告訴了我的父親,父親氣的打哆嗦,隨後我就被轉到了其他班,再以後見到那個男老師我都離的遠遠的。自那時候起,父母就開始培養我的自我保護意識了。初中的時候,沒有男老師的騷擾,卻有很多開始變聲的男孩子對自己的愛慕,有斯文的給寫情書,有調皮的偷偷在我的書裡寫東西,還有更大膽的在樓下喊我的名字,更有社會上所謂的壞孩子每天堵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有人會戳破我的腳踏車胎,很多很多你無法想到的他們表達喜歡的方式,卻無意中破壞著我的生活。我的父母不敢讓我一個人上學放學了,他們每天不管再忙都要去接送我,而我,因為感情給造成的困擾,把力氣全部用到學習上,那時候的我以為等我上了好高中,裡面都是好學生了,大家就不會這麼無聊的搞惡作劇了。事實也確實如此,我們那個城市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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