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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為止,林格最開心的生日,就是校慶那天,林譽之彈吉他那次;那天放學後,兄妹倆沒有立刻回家,而是一同去蛋糕店選生日蛋糕。彼時林臣儒還未進監獄,家中條件還未一落千丈,龍嬌給林格的生日蛋糕預算是兩百元以內,而她卻看中了另一個標價三百八十九的蛋糕。
很漂亮,特意註明瞭是動物奶油,乾乾淨淨的白,藍莓和草莓做點綴,中間是精心裱好的奶油花朵。
林格只看了兩眼,林譽之便自然地叫來店員,問她,可不可以再做一個這樣的蛋糕。
他用自己錢包付的錢。
林格好奇他怎麼能如此精準選中,等候蛋糕裱花的過程中,林譽之笑著揉了揉她頭髮:「你一進門就看那個蛋糕,林格,你的心思最好猜了。」
林格說:「可是好貴。」
「不貴,」林譽之說,「你是女孩子,吃植物奶油不好,就該吃動物奶油。」
他彼時還保留著一些少年的傲氣:「你是我妹妹,你就該用最好的。」
的確是最好的。
在兩人都想不到的以後中,最艱難的那幾年,林譽之接多份工,為了幾十塊什麼都肯做——
也不想降低林格的生活質量。
他自己生日的時候,卻笑著說自己吃膩了蛋糕,今年就不吃了。簡單點,和龍媽、林格一塊兒下個生日面,炒個葷菜,就當是過生日。
龍嬌不肯,仍舊每年都給他買,蠟燭,蛋糕,禮物,都有。
她說兒女要一視同仁,他倆都得有。
他對林格說,最開心的一個生日,也是林臣儒出獄前的最後一個生日。
那時家裡的狀況漸漸好了很多,吹滅蠟燭,吃過飯,過完生日,龍嬌身體扛不住,早早去睡。客廳裡,林格小心翼翼地將奶油往林譽之臉頰點了點,沒抹勻,就點了一顆小愛心。林譽之笑著轉身撓她癢,林格怕驚醒媽媽,蜷縮著躲來躲去,捂住嘴巴不能出聲,忍笑忍到肩膀微微抖。那枚她親手點上的愛心最終印在她月匈衣上,軟綿綿地、熱烈地貼合著她,林譽之嚴肅臉告訴她不能浪費,因為是龍媽買的。
媽媽買的奶油,被妹妹玩鬧間弄了一身,又被勤儉的哥哥一口一口吃掉。
燈不亮,陽臺上的窗子沒關,隱隱地透著涼風,林格用手背捂著唇,堵住一肚子出不了口的聲音。仰起臉,她想起那個庸俗的顏色笑話,美人魚的月匈衣為什麼是用海星呢?海星是以什麼姿態、用什麼樣的口器貼在美人魚上。林格明白了,現在的林譽之就是海星,她是被無數海星拖入海底深淵石縫中竊歡的小美人魚。
林格不肯示弱,她錙銖必較地也咬了回來,最終埋首於林譽之脖頸,問他開不開心。
林譽之說開心,這是他最開心的一個生日。
多奇怪呀。
明明已經過去那麼久,記性不太好的林格,卻還是容易因一句話想起林譽之。
她都要懷疑自己是否患了「超憶症」。
事實上並沒有。
林格在電梯裡等待的時候才察覺自己弄丟了唇膏,還沒等她打電話,王霆主動打給她,告訴她,說唇膏在車上——或許是她取手機時不小心掉出。
王霆約她明天中午一同吃飯,屆時把唇膏還給她。
林格說好。
叮——
電梯門開了。
林格手中的手機還沒放下,就看到坐在換鞋凳上的林譽之。他穿著外出歸來的黑色風衣,坐在上面,微微眯眼,看向她,笑:「回來了。」
林格叫了一聲哥。
林譽之看她手機:「和誰打電話?」
林格說:「王霆。」
「嗯,」林譽之頷首,「王阿姨家那個小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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