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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的這裡,忽然奇怪地看了眼對面這個原本在訊問她的人:「警察先生,你的臉色很蒼白,需要幫你按鈴叫警衛嗎?」
說完這話,她自己都覺得場合有些怪異。卻見那像生病了一般的警察將一張照片遞給了她。
照片上是一個英俊的青年男人,五官精巧鋒利,氣質斯文從容,戴著極細的框架眼鏡。
「……是他?」
「啊。」女人低低地喊了起來。
「怎麼了?」方恆安立刻問。
女人掩飾地移開了目光:「抱歉,是您的指尖太冰了。嚇到我了。當時那人帶了口罩和帽子,我認不出來。」
她心裡還有點打鼓,以為這警察會糾纏,卻沒想到對方很好說話地跳過了這個話題。反而問了一個特別奇怪的問題。
「他有碰那些血嗎?」
女人沒理解這個問題:「碰什麼?他幫我一起佈置了現場。我當時抖的動不了。都是看著他操作的。他說血跡太多,清理不乾淨。但是為了孩子,可以幫我拖一拖,把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
「所以現場的血跡就是案發時的樣子?」方恆安低低地問。
女人點了點頭,不知道為什麼警察這麼糾纏這個問題。
於是,方恆安懂了。顧臨奚果然沒有碰那些血,更沒有因此殺人。
但他卻偏偏故意留下那樣一句模稜兩可的話。
好像這樣別人就會覺得是他為了一己之私殺人換命,從此一邊唾棄著……一邊安心相信他還活著一樣。
——真是,一如既往地,自以為是。
審訊很快結束了,方恆安緩緩站起身。女人卻叫住了他。
「警官,請問一下,這裡有沒有一位姓方的警官?」
方恆安驀然回眸。這瞬間他的神情非常可怕,嚇得女人一個瑟縮。
「只有我姓方。你要說什麼?」他拿出警官證。
女人看了他一會,才囁嚅道:「那個黑衣服的先生說作為協助我逃脫的回禮,希望我在一年後,幫他給姓方的警官先生帶一句話。」
方恆安提了下嘴角,將所有情緒封在毫無表情的麵皮下:「他還想說什麼?」
女人說:「他的原話是』到最後,竟然最常夢到頭一次聽你彈吉他的時候。』」?
方恆安來到了stockhol酒吧。
當年那位老闆娘已經不在了,聽說是回老家結婚了。新盤下店面的是個畫著煙燻妝帶耳環的本地男孩。
不過店面裝飾和名字都沒變,男孩解釋說,前老闆娘低價轉給他的條件就是保持這些東西不變。
「那女人年紀大了喜歡傷春悲秋。」男孩吐出一個煙圈:「說這裡都是過去客人的回憶,要幫人家保管好。瞎扯蛋呢,現在汽車站門口的存放櫃還有1塊錢,24小時過時不候。她這寸土寸金地地方當回憶海螺玩呢。」
方恆安點了杯純伏特加,端在手裡摩挲著玻璃面:「那些東西現在在哪?」
男孩一腳碾滅香菸:「你一老爺們也玩這些?」
他帶方恆安來到一個老郵箱前:「可以把你的信投進去。我們能幫你寄出,也可以若干年後你自己過來拿。」
男孩幫他開啟郵箱,便去忙活了。
方恆安在一堆信件中翻找了一會,拿出一封微微泛黃的。
這是十幾年前,他自己寫的。
裡面是一個簡單的願望,他希望能在這裡再次遇到那個人,再給他彈首吉他曲子。
隔了太久了,他自己都忘了。
這份信被拆開過了。
酒吧外響起了若有若無的雨聲,穿過迷濛的雨霧,方恆安彷彿看到,一年前,顧臨奚不告而別後,來到了這家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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