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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王明芳

出生日期:1959年

籍貫:吉林省九臺縣營城鎮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

在開啟王明芳的卷宗之前,我並沒有把它當成大案來看,因為比起一些大案要案,動則幾十上百本的資料而言,王明芳的卷宗只裝了一個薄薄的檔案袋,檔案袋裡的大部分資料,都是他的審訊記錄。

但當我看到他的犯罪行為和作案動機時,卻大為震驚,王明芳夥同弟弟王明超,在三個小時的時間內,殺死21人,重傷7人,而造成這一切的原因,僅僅是因為一句有爭議的玩笑話。

此案發生於1981年,由於年代久遠,而且大部分受害人都當場死亡,因此除了檔案中寥寥數人的證言之外,整個犯罪過程,基本都是案犯的一面之詞,所以我只能根據案犯的口供,儘量為大家還原這起驚天大案的本來面目。

王明芳小的時候,和大部分孩子一樣,一直都是平平無奇,1977年恢復高考之後,他滿懷信心的去參加了高考,結果名落孫山。

隨後他就參加了工作,在吉林市和龍縣福洞鎮省煤田地質公司112隊第八鑽探隊,當了一名普通工人。

剛參加工作的那段時間,王明芳還是非常上進的,工作中任勞任怨,也沒犯過什麼錯誤。

不過由於王明芳有高中學歷,在整個鑽探隊的工人裡,也算是個文化人,所以他並不滿足只當一個普通工人,而是瞄準了一個好差事,就是隊裡的電影放映員。

當年電視還沒有普及,農村基本很少能見到,老百姓最頂級的娛樂活動,就是看露天電影,因此電影放映員這個差事,是一個很有面子的職位,絲毫不亞於現在電視臺的臺長。

在王明芳的努力爭取下,隊裡的領導經過慎重考慮,這件好事最終算是泡湯了,落在了隊長小舅子的身上。

這件事讓王明芳產生了不滿情緒,檔案中的一份證詞裡這樣說道:“這件事發生的第二天,王明芳和我聊過,他對隊長挺不滿意,最後他說了一句:以後我非把他們都整死不可。我當時沒當回事,誰年輕時候還沒說過點狠話,沒想到他真能幹出這樣的事。”

不過這份證詞,只能證明王明芳是個性格比較偏激的人,卻並不是他作案的動機,真正的原因,是另外一件事。

1981年2月15號晚上,王明芳閒著沒事,去同隊的排程員李來文家裡玩,李來文雖然比他大了近二十歲,但兩家離得不遠,又是一起工作的同事,所以兩人平時關係不錯,在東北的農村,飯後互相串門,是再平常不過的事。

當晚九點多鐘,王明芳準備回家,李來文的老婆王喜雲一方面出於禮貌,另一方面也是平時的習慣,將王明芳送到了院門口。

就在兩人互相告別的時候,王明芳突然冒出一句話:“王姨,別看你年紀大了,但我還是很喜歡你,明天晚上你來我家玩吧。”

王明芳說完這句話就走了,王喜雲愣了一下,沒明白他是什麼意思,也沒接話茬,轉身就回屋了。

估計兩個人當時誰也沒有想到,就是這句有爭議的玩笑話,直接導致了此案的發生,也導致了21個生命即將永遠消失。

由於只有當事人的證詞和王明芳的口供,沒有人知道王明芳當時說這句話的時候,到底是什麼樣的語氣和神態。

因為同樣是這句話,用不同的語氣和神態說出來,表達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樣的。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這小子不太會說話。

如果這句話換成“王姨,別看你年紀大了點,但我還挺喜歡和你嘮嗑的,沒事可以去我家坐坐。”

這樣就肯定不會產生誤解,可能這起慘案就不會發生。

王喜雲當晚回家之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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