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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這句話用在違法犯罪上,至少是說對了一半。

在重大刑事案件中,父親帶著兒子一起犯罪的,並不算太多,但親兄弟的組合,卻屢見不鮮。

上世紀八十年代,遼寧的東北二王兄弟組合,想必很多人並不陌生,而此案中的三名案犯,同樣是遼寧人,而且同樣也是親兄弟齊上陣。

翻開三李兄弟的卷宗,有一份非常特別的資料,這是一份公安部頒發的《革命烈士通知書》,在此通知書裡,共授予八名在本案中犧牲的警察革命烈士稱號,這也是建國以來的首次。

本案案發時間為1989年,遼寧的三李兄弟,在短短的幾個小時之內,殺警察搶槍、到醫院營救同夥,火車站暴力突圍……一直到最後命喪黑石嶺,期間與警方火拼數次,共造成八名警察犧牲,一名群眾死亡,並有多名警察受傷。

由於此案性質和時代原因,並不為太多人所知,但李家三兄弟的瘋狂程度,絕非是一般的亡命徒能比的。

李家共有兄弟五人,參與作案的,是老三老四和老五,分別出生於1953年,1958年和1959年。

老三叫李世勇,身高一米七八,曾經是一名武警戰士,退役之後被分配到鞍山鋼廠汽車班,由於表現不錯,不久後便被升為汽車班班長。

李世勇由於有部隊服役的經歷,所以平時為人正派,也非常講義氣,領導和同事對他的評價都很不錯。

老四叫李世博,在鞍山鋼廠下屬的建築公司當工人,身高同樣是一米七八,不過與哥哥不同的是,此人有過前科,在1978年,曾因盜竊罪,被判刑4年。

老五叫李世海,身高一米八三,但是卻非常瘦弱,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小子整個青壯年時期,基本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

1978年5月,李世海因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十年,在監獄裡又因為跟別人打架,被加刑兩年,本案案發時,李世海剛剛出獄不到半年。

在李世海服刑期間,他認識了兩個獄友,一個叫張彥樂,一個叫王紹林,這兩個人和李世海年齡相仿,同樣也都是因為搶劫罪判的刑,因此三人臭味相投,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1989年5月3號,李世海終於刑滿釋放,此時張彥樂和王紹林也剛剛被放出來不久,三個人很快又混到了一起。

不過此時外面的世界,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出來混是需要錢的,三個小子都是好吃懶做的主,想要花天酒地,唯一的辦法,就是繼續犯罪。

這對三個人來說,已經是輕車熟路了,1989年6月16號下午,三個人扛著一袋子大米,來到永樂小區。

幾人以居委會發放福利,給居民送大米為由,敲開了一戶人家的房門,當時這戶人家裡只有兩個女人。

三個大老爺們輕鬆加愉快的控制住兩人,又找來繩子把兩人綁住,還脫光了她們衣服,隨後拿走了3550元現金,1000斤糧票和295元國庫券,另外還有一塊手錶和一把菜刀。

張彥樂落網之後,在口供裡是這樣說的:“那兩個女的長的太難看了,脫她們衣服,主要是為了好玩,覺的刺激,就是想羞辱她們。”

這一次的收穫很大,這些錢在當年的鞍山,都可以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但幾個小子並不滿足,半個月之後,再次出手了。

1989年7月1號,他們用同樣的方式,敲開了同小區另一戶人家的房門,當時屋裡只有一個11歲的小男孩,三個人把孩子綁好之後,翻走了五百多斤糧票,還有一臺照相機。

又過了半個月,7月16號上午,三個人故技重施,從鐵西區的一戶人家裡,搶走了三百多塊錢和一臺照相機。

這個案子之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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