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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有了趁手的武器,接下來應該實施復仇大計了,但張明高覺得時機還未成熟,要想搞定這麼多人,沒有一個好身體是不行的。

接下來他開始努力鍛鍊身體,每天早上五點鐘,準時起床跑步,而且還找了一個師傅練習武術,一段時間下來,雖然說達不到高手的水平,但對付普通人,還是不在話下的。

身體素質提高了之後,張明高還是沒有動手,他這時候又考慮到了一個問題:怎樣才能逃避警方的追捕。

在警方問張明高第一次殺人的動機時,他是這樣回答的:

“如果我只殺一個人的話,可能沒什麼事,但我要是把這些仇人都殺了,你們(警方)一調查這些人的關係,就能知道他們都舉報過我爸,一下就能查到我頭上,所以我得殺一些和我沒關係的人,這樣你們才不會懷疑到我頭上。”

張明高所說的殺沒關係的人,就是到大街上隨機殺人,機會合適就下手,一方面可以迷惑警方,一方面自己也能練練手。

1983年12月30號凌晨五點左右,張明高帶著一把自制土銃,開始上街上尋找目標。

5點15分左右,當他騎到江漢區統一街的時候,遇到了一個獨身女性。

這女的姓王,是武漢市瓦楞紙廠的工人,當年47歲,由於家離單位比較遠,她每天早上都要起早上班。

張明高從後面騎車追上王某,掏出土銃,對著她腦袋就開了一槍,然後騎著腳踏車飛快的逃離了現場。

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王某已經死亡,現場只留下了一個自制的銅彈頭,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任何其他線索。

因為這就是一起沒有目的的隨機殺人,警方調查了一段時間之後,這個案子只能暫時擱置了。

第一次殺人,張明高也有點害怕,他怕留下什麼線索,警察會查到自己身上,於是老老實實的待了兩個多月。

兩個月之後,張明高見並沒有什麼事,膽子又大了起來,還得繼續找人練練手。

1984年2月24號凌晨五點左右,張明高又上街了,這次他遇到了一個掃大街的女清潔工,這女的姓劉,已經61歲了。

這次張明高騎著腳踏車從正面迎了上去,兩人擦肩地過的一瞬間,他掏出土銃,對著劉某的腦袋開了一槍。

不過由於車速太快,這一槍沒打準,打在了劉某的脖子上,張明高也不敢回去補槍,騎著腳踏車跑掉了,劉某事後經過搶救,撿回了一條命。

由於這次沒把人打死,張明高發現了土銃的一個致命缺陷,那就是隻能開一槍,而且裝填子彈麻煩,也就是關鍵時刻,自己只有一次出手機會。

所以想要一擊致命,那就得加大槍的威力,張明高又開始對土銃進行了改造。

另外由於此時八三嚴打的風頭已經席捲了全國,武漢街頭增加了很多巡邏警力,所以之後的日子裡,張明高消停了幾年,一直到三年之後,嚴打的風頭過去了,槍也改裝升級完畢,他這才再次出手。

1987年4月22號凌晨5點左右,張明高還是老辦法,騎上腳踏車,出門隨機尋找目標。

當他騎到江漢區光華路的時候,碰到了一個獨身女性,這女的姓萬,當年52歲,是武漢市食品廠的一名工人。

張明高騎著腳踏車追了上去,對著她腦袋就是一槍,把人當場打死之後,騎車逃離現場。

但這次他覺得不過癮,一個小時之後,他又來到江漢區新春街附近,用同樣的方法,對著30歲的男性徐某開了一槍,把徐某打成重傷。

三天之後的4月25號凌晨4點多,張明高再次出手,在江漢區西馬路環衛局汽車隊門口,將正在鍛鍊身體的國棉三廠63歲退休工人楊某一槍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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