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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錢永昌

出生日期:1936年

籍貫:雲南省路南彝族自治縣(石林縣)板橋鄉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

在連環殺人案中,以搶劫為目的的,佔據了絕大部分,本案中錢永昌的作案動機也是如此,他專門選擇在旅館裡殺人劫財。

和之前寫到的李小龍一樣,錢永昌的作案工具,也是一把錘子,先後有15名受害人,命喪他的錘子之下。

這個殺人數量,和一些知名的殺人狂魔比起來,可能不算太多,但錢永昌卻創造了一個記錄,他是新中國歷史上,連環殺人中,作案時間跨度最長的。

錢永昌從25歲開始,一直到58歲,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從他第一次殺人,到最後一次結束,中間間隔了35年。

之所以能出現這麼大的跨度,也是因為錢永昌總是待在監獄裡的緣故,沒有時間動手作案,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這一輩子,一大半的時間,都在和國家作對。”

錢永昌的早年經歷,和那個年代的普通人都一樣,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1958年到1960,錢永昌當了兩年兵,剛剛退伍不久,他就被派去修貴昆線鐵路,就在工程快要結束的時候,錢永昌勾搭上了一個當地女人。

1960年9月30號這天,錢永昌和這個女人在野外見縫插針的時候,被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撞見了,這人是個民工,也是錢永昌的老鄉。

在那個年代,偷情這種事兒,性質是非常惡劣的,錢永昌非常害怕,這事萬一被揭發出去,那後果不堪設想。

當天晚上,錢永昌偷偷拿了一把斧子,找到了那個老鄉,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把他砍死了。

殺完人之後,錢永昌跑回了老家,提心吊膽的躲了一段時間之後,這事居然沒被查出來,他的膽子慢慢就大了起來。

1961年的一天,錢永昌在昆明市堂子街,和一個路人發生了衝突,他一怒之下,把對方揍了一頓,結果下手有點太重,被警察抓了起來,最後被判刑一年半。

這是錢永昌第一次進監獄,但警方並有查到他之前殺人的事情。

不過監獄的生活的,並沒有讓錢永昌有所悔改,就在他刑滿釋放的兩個月之後,這小子又因為偷葷油和豬肉,再次被警方抓獲。

這次錢永昌被判刑兩年,在昆明大板橋第一勞改所服刑改造。

1963年年底,錢永昌再次出獄,還是屢教不改,選擇繼續偷竊,結果沒過幾天又被抓了,這次他被判刑了三年,在雲南省安寧縣光明農場改造。

1967年,三年的牢獄生涯終於結束了,不過錢永昌好像喜歡上了這裡,出獄的時候,他是這樣和獄友告別的:“兄弟們,我先走一步了,你們在這裡等我,估計用不了多久,我就回來了。”

連續蹲了三次監獄,這時候錢永昌已經31歲了,結果他剛出來不久,就趕上了文化大革命,他趁機擠進了階級鬥爭的隊伍,跟著混水摸魚,繼續偷東西。

但自由的日子沒過幾天,1968年,錢永昌再次被抓,又被送回了光明農場繼續改造,這次他被判了五年。

之前的獄友看到錢永昌回來,都十分的驚喜,這小子果然說話算話,再一次回到了快樂老家。

錢永昌根本就無所謂,他已經麻木了,他人生的監獄之旅,這才剛剛開始。

1973年,錢永昌出獄之後,還是無所事事,開始遊手好閒的到處瞎轉悠。

1974年8月份的一天,錢永昌來到廣西省柳州市,住進了柳江飯店的旅社。

當時的旅店大部分都是多人間,按床位收費,住在一起的,很多都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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