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6章 內蒙古淫魔趙志紅(五),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甜柔,地主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2006年11月28號,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對趙志紅的案子進行審理,按照程式,首先就是對他犯下的的罪行進行逐一核對。

從1996年到2005年,趙志紅作案23起,殺害9個人,是否屬實。

沒想到趙志紅馬上回答:“不對啊,你們說的不對,不是9個人,是10個人,我做的第一個案子,就是1996年4月9號在公共廁所裡殺了一個人,這個案子你們沒說。”

他這話一出來,法庭上當場炸鍋了,因為這個資訊,算是第一次被公開放了出來,之前也就是少數的內部人知道,老百姓都不知道。

趙志紅接著說道:“這事之前我已經招了,而且說了好幾遍,你們怎麼沒記呢?”

這時候法庭上就亂套了,說什麼的都有,但法官仍然沒有采納趙志紅的異議,最終趙志紅當庭承認了除了這個案子之外的9條人命,法院當庭宣判趙志紅死刑。

很快二審就開庭了,結果當庭宣判趙志紅死刑立即執行。

按照當時的行刑流程,已經很少有立即執行,當天動手的案件了,基本上都是二審結束之後,隔幾天再執行死刑。

就在趙志紅準備拉到刑場的時候,死刑突然被叫停了,行刑終止,趙志紅又重新被押回看守所,等待擇日宣判。

趙志紅有點懵逼了,但他很快就意識到了,這事很可能和廁所姦殺案有關,於是幾天之後,2006年12月5號,他在看守所裡,做了一件令人吃驚的事。

趙志紅在一張厚厚的衛生紙上,寫下了一封特殊的《償命申請書》,他希望用這封申請書,讓檢察院重視4.9姦殺案。

以下是這封申請書的全部內容:

償命申請書

我是225系列連環殺人案案犯趙志紅,我於2006年11月28日已經開庭審理完畢,其中1996年4月19日,發生在一毛紡廠家屬院公廁的殺人案,不知何故,公訴機關在庭審時隻字未提,但此案確實是我所為,而且被害人已經死亡。

我在被捕之後,經過政府的教育,在生命的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復甦了人性,本著“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任的態度”,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犯罪行為,現特向貴院申請派專人重新落實,徹查此案,還死者以公道!還冤者以清白!還法律以公正!還世人以明白!讓我沒有遺憾的面對自己的生命結局!

綜上所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貴院領導的關注,並給予批准和大力支援。

特此申請,謝謝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隊十四號

罪犯趙志紅

2006.12.5

這封償命申請書,隨後被湯記者寫進了內參裡,但結果卻如同石沉大海。

接下來的日子裡,趙志紅每天就在看守所裡待著,也沒人找他,他心裡也沒底,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剛開始趙志紅還挺害怕的,後來足足過了一年,什麼事都沒有,趙志紅也懶得管了,反正每天就是吃喝睡覺。

一直到2014年11月9號,內蒙古高階人民法院啟動了呼格吉勒圖案重新複核程式,正式確認,這是一起冤案。

12月15號上午10點,內蒙古高階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呼格吉勒圖無罪,

12月30號,內蒙古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國家賠償決定,給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賠償.4元。

2015年1月25號,趙志紅案在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距離他2005年被抓,已經過去了十年時間,此時他已經43歲,從照片上來看,明顯比剛入獄的時候胖了不少。

2015年2月19號上午,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趙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他小說相關閱讀More+

同床異夢

鬱華

馴服

遲歸鶴

詹總的心肝動不得

妍妍梓

恃寵不乖

官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