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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田旭

出生日期:1965年

籍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

案犯:魯林

出生日期:1966年

籍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整理完本案的卷宗之後,我一直在糾結本案的標題,最終決定用特大殺人團伙這幾個字。

田旭和魯林這兩個名字,可能大部分人沒有聽說過,但是如果提起哈爾濱喬四,相信很多人都不會陌生。

田旭魯林團伙,幾乎是和喬四團伙同一時間落網,也在前後腳被執刑,兩個團伙之間還曾經有過矛盾,但由於喬四團伙太過出名,就把本案的風頭壓了下去。

不過如果從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作案的殘忍程度方面來看,那喬四團伙和他們起來,根本就不是一個量級。

本案中團伙的老大就是田旭,他是哈爾濱本地人,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材偏瘦,這小子長的白白淨淨,而且長著一張娃娃臉,所以大家給他起了一個外號,叫小豆豆。

這麼一個讓人安心的外號,再加上文質彬彬的外表,猛的一看還以為是一個大學生,讓人很難把他和一個兇狠的團伙老大聯絡在一起。

田旭從小便染上了偷東西的陋習,常乾的事就是掏包,或者去火車站拎包,1985年,他因為盜竊罪,被判了兩年勞教。

在勞教期間,田旭接觸了大量的同行,透過和同行的交流學習,他的的盜竊技術突飛猛進,等他放出來之後,業務能力明顯有了質的飛躍。

連續幾次作案,田旭都有很大的收穫,少的時候有幾千塊錢,多的時候高達上萬元,這在那個萬元戶都沒幾個的年代,無疑是一筆鉅款。

錢來的這麼容易,田旭的日子過的相當瀟灑,每天就是花天酒地,花錢如流水,反正有一技在手,花沒了再去偷就是了。

由於田旭出手比較大方,所以很多他之前的獄友,出來之後就投奔了他,另外還有一些小混混也慕名而來,很快他就有了自己的小隊伍。

不過這個時間段,團伙還停留在偷的階段,小日子過的美滋滋,大家覺得這已經是幸福的生活了,都是一群小偷聚在一起,心裡並沒有做大做強的覺悟。

可是這個世界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小偷這個行業也不例外,沒過多長時間,就出現了問題,那就是競爭對手太多了。

有時候他們剛盯上一個目標,還沒等下手呢,就被同行捷足先登了,更有甚者,一個目標能被兩三夥小偷同時盯上。

遇到這種情況時,肯定不能幾夥人一起上,那樣聲勢浩大的話,目標客戶早就被驚動了,誰也別想得手。

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幾夥小偷先幹一下,誰贏了誰動手,這也是最原始的搶地盤階段。

由於田旭手裡有錢,手底下兄弟就多,所以很快就在搶地盤的過程中佔了上風,但總會有不服的小偷團伙,既然自己打不過你,那就找人過來打你。

他們找來的可不是一般人,正是喬四案子中的另一個團伙老大楊饅頭,這可是哈爾濱黑道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楊饅頭聽手底下的小弟說起這件事,肯定不能慣著田旭,他就沒聽說過小豆豆這麼一號人,1989年剛開春,楊饅頭直接帶著幾個人,到火車站附近找到了田旭。

楊饅頭壓根沒跟田旭廢話,直接掏出獵槍頂在了田旭腦袋上:“別動啊,敢動一下就打死你!”

田旭一下就懵逼了,還沒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就被楊饅頭的幾個小弟弟塞進了麵包車,帶到了松花江邊一個沒人的地方。

幾個人把田旭拽下車,不由分說先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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