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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小趙起床洗漱之後,坐在鏡子前邊,開始擦脂抹粉,整理自己的披肩長髮。

也就在這時候,程鵬從外面拿了一個管鉗子進來,趁著小趙不注意,從後面掄圓了,對著她的後腦就是一下。

小趙一聲沒吭,就倒在了地上,程鵬怕她不死,又找來一根尼龍繩,纏在了她的脖子上,勒了好幾分鐘,確認人沒氣了,這才停了手。

可是把人殺了之後,程鵬又開始鬧心了,光想著殺人了,後面的事壓根沒想。

程鵬看著小趙的屍體,愁的直撓頭,最後突然靈機一動,想出來一招。

他找來一把刀,把小趙身上的肉全都剔了下來,直接扔給了院子裡的狗。

可是那些狗過來聞了聞,扭頭就走了,根本就不吃。

程鵬想了想,覺得狗應該是不吃生的,那就乾脆煮熟了喂。

他又弄來一口大鍋,鍋裡什麼都不用放,直接就用清水煮。

煮了一個多小時,程鵬覺得差不多了,把肉拿出來晾了一會,這回再拿去餵狗,果然不出他所料,一會功夫就吃了個溜乾淨。

程鵬非常滿意,把肉喂完了之後,又把骨頭和腦袋找了個毯子一包,直接在院子裡挖了個坑埋了。

小趙和程鵬交往了好幾個月,但是程鵬壓根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只知道她家是寧夏石嘴山的,其他資訊一律不知。

即便是程鵬後來落網了,小趙的具體身份資訊,最終也沒能查清。

第一次殺人,程鵬也很害怕,萬一要是露餡了,被抓住可是要槍斃的,所以接下來的日子,他消停了一年。

一直到了1990年10月份,程鵬出去溜達,突然發現自己單位下屬的林產品公司,當天新進了一批貨。

但是這批貨特別奇怪,都用大帆布蓋了起來,他覺得有點好奇,就想找機會過來偷偷看看。

10月18號晚上,程鵬叫上自己的表弟,他表弟叫邵小旦,也在林科所上班,當年剛滿18歲。

兩個人帶上剪刀和繩子等工具,順著單位院牆,爬上了倉庫的房頂,把瓦揭開了之後,用繩子拴在房樑上,順著繩子就下去了。

找到那批貨物之後,程鵬用剪刀把帆布剪開,往裡面一看,竟然是幾百條嶄新的獵槍。

程鵬大喜過望,和表弟一人背了四支獵槍,另外還有兩千多發子彈,趕緊順著原路返回,離開了現場。

回到家以後,為了方便攜帶,他倆把其中的兩支五連發獵槍,槍托和槍管都鋸短了,接下來就得練習槍法了。

兩人出去偷雞偷鴨偷大鵝,回來全都放在院子裡,用獵槍射擊,打死的雞鴨鵝,都讓這兄弟倆吃了,吃不完的就拿去餵狗。

一開始的時候,兩個人在院子裡放槍,鄰居還過來看看怎麼回事,後來看到他倆在打小雞玩,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第一都知道這小子不好惹,天天提籠架鳥的,就是個紈絝子弟。

另外那個年代還沒有全面禁槍,個人有獵槍非常普通,鄰居也不愛管那閒事。

慢慢的,大家就對程鵬家裡的槍聲習以為常了。

程鵬有了獵槍,槍法也練的差不多了,腰桿子就硬了起來,必須得乾點事了。

兩個人開始沒事就揣著獵槍出去偷東西,雖然不是搶劫,但畢竟有了這東西,心裡相對有底一些。

1990年12月份的一天,一個叫於大偉的朋友來找程鵬吃飯,兩個人之前在一個單位上班,最近於大偉不想幹了,但是領導卻壓了他點工資,一直不批准。

於大偉跟程鵬訴苦:“鵬哥,我最近太憋屈了,想辭職不幹了,可是領導壓著工資不給我,這可找誰說理去啊?”

其實於大偉找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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