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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然然連著古代陋習系列看了三期,這是最後一個影片。

(影片一開始就放了數張圖片,外表都是看著平平無奇的塔,看著黑白照片卻有股悲涼氣息,旁邊用白字備註:嬰兒塔)

【清朝中後期,有了專門收納丟棄嬰兒的嬰兒塔。嬰兒塔形制各異,有的是單獨的塔形建築,有的是建築群,有的是在鄉間田野中的小亭子。嬰兒塔的形狀像個小塔,上面會有一個小洞,裡面是專門用來投放嬰兒的屍體或骨灰的地方。在塔的旁邊,有的會擺放著一些籃子,它們是曾經用來裝棄嬰的。簡言之,嬰兒塔是一個專門用來處理死嬰的地方,裡面的嬰兒也基本是女嬰。 】

<棄嬰塔裡無男嬰,學堂之中無羅裙 >

<已經開始生氣了>

<人啊越虧欠什麼,越怕什麼。怪不得鬼嬰是恐怖故事>

[秦始皇二十九年長公子扶蘇:周時便是將“慈幼”放在社會救濟之首,不曾想到清時“棄嬰”會變本加厲]

[宋神宗·趙頊:唉]

[宋熙寧二年蘇軾:應建立慈善組織,組織救兒,而不是專建塔殺嬰]

【許多剛出生的女嬰,在還沒有世界意識時便被各種方法殺死,或扔河中池塘裡、或捂被子裡。甚至於有的父母為了下胎生兒子會把水燒開,將自己的女兒活活燙死後沉入江中,使其永世不得轉生;有的會把女兒扔進糞桶,讓其在髒汙中耗盡生命;有的會把女兒埋在馬路下面,讓過往行人踐踏屍骨。他們認為這樣殺死女兒,她就再不敢投胎自己家了。】

<這t還是人???[嘔]>

<這些不配稱為人,下地獄吧>

<永世不得轉生的是你們!!![哭]>

[宋仁宗·趙禎:不配!根本不配稱為父母!!!]

[宋熙寧二年黃州人王天麟:在黃州本地多有淹殺初生嬰兒的惡習]

[明萬曆七年江西人郭子章:本地的人最愛溺女,已成風氣。即使朝廷多次多有禁止仍不能絕]

【殺嬰、棄嬰自古便有,到了宋代逐漸演變成殺嬰習俗——“生子不舉”。就是生了孩子不養育,把嬰兒溺死或扔掉。蘇東坡在被貶期間就曾見過不少殺嬰事件。一個姓石的貧農,已經殺了兩個嬰兒。一年夏天,他的妻子生了四胞胎,他親手把妻子和嬰兒都殺了。蘇軾認為,沒人性的溺嬰暴行,應當予以遏制。於是給朱壽昌寫信希望能將“故殺子孫,徒二年”的法律推行到鄂州各縣之中,警醒百姓殺嬰是要判刑的。然,就算宋朝統治者做了不少應對措施,出臺了各種法令禁止殺嬰、設立專門的慈幼機構,也未能改變社會殺嬰現狀。到了明代,在浙東地區還有溺頭女嬰以利生男的習俗。】

<棄嬰,因為養不活。棄女嬰多,因為重男輕女,因為傳宗接代,因為勞動力>

<那個年代的四胞胎啊,草,還是人嗎?妻子都殺>

<宋朝好像還有人頭稅,養不活>

<古人不避孕,女的真的好慘,生生生>

[武周女帝·武曌: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窮困]

[唐會昌二年宰相李德裕:養病坊再多,也救治不完那麼多嬰兒]

[宋熙寧二年蘇軾:真沒有解決辦法了嗎]

[明嘉靖二十六年徐階:南方盛行溺嬰,唉,難,難,難]

【為什麼溺嬰?

貧窮

賦稅壓得百姓喘不過氣。漢武帝時期,孩子生下來三歲就要開始交人頭稅,為了逃避賦稅也出現殺嬰現象。宋朝在收稅方面竭盡所能的榨取。嫁女高昂的嫁妝。於是不僅窮人要淹死嬰兒,富人也跟著淹死女嬰。明人控制家庭人口,有的地方只願生兩個孩子,多了就淹死。明成化年間曾制定過《禁約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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