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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跳,看著聞予四平八穩,搭著腿一臉冷漠的盯著朗尋,她心裡就悶悶的。
“給你打電話也不回,原來是跟朋友敘舊來了。”充滿敵意與戒備的語氣讓南歸很不爽,但是她不想在朗尋面前捅破,也沒搭理他,當沒聽見繼續吃飯。
朗尋只是呵呵笑著,也沒有跟他寒暄招呼。
“呵,好久不見啊。”聞予挑著眉一副居高臨下的口氣,勾著唇,皮笑肉不笑的先跟他打了招呼。
“可是一回來就這樣單獨跟有夫之婦吃飯真的好麼?”
直接不給兩人任何反應時間,聞予被熊熊燃燒的妒火燒掉了理智,他一看到朗尋不知道為什麼比看到陸丞西都氣。
可能潛意識裡知道憑情分自己比不過陸丞西,自己每每在他面前都莫名覺得自己好像矮了他一截,可是朗尋,一個邊緣人員,也配覬覦南南?
不管南歸對自己怎樣,他對她身邊所有居心不良的人都非常敵視,因為他知道顧南歸有多好,他怕,本來就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周圍稍微有點風吹草動,他就如臨大敵,好像被侵犯領地的炸毛獅子。
南歸“啪”的放下筷子,冷聲道:“今天我請朋友吃飯,你能別來掃興麼?”
聞予捏緊手指,扭過頭看向她,看她真的變了臉,內心升起一股委屈又有一點點憤怒,可他不想惹她不悅,但是又真的忍不下,只能深吸一口氣,乾乾道:“好。”
朗尋儘管對於別人私生活不感興趣,可是突然間怎麼就陸丞西換成聞予了?他想問但是這種場合,這種情況又實在問不出口。
這頓飯一個虎視眈眈的人在旁邊瞅著,兩個味如嚼蠟的吃著,最後更談不上賓主盡歡只能說勉強吃完。
南歸坐在車裡,叫司機別開,兩人在這裡把話講清楚。要不是在大街上吵架實在是丟臉,聞予的車她這輩子都不想再坐。
聞予也知道是真的惹她不快了,所以不敢先開口。
南歸怒聲質問:“你什麼意思?”
聞予倒還不覺得自己有錯,只是有些委屈,“他對你圖謀不軌。”
呵,真是好笑,南歸譏諷的問道:“那和你有什麼關係?”
“我是你丈夫,咱們是夫妻,當然有關係!”聞予眼睛睜的大大的,無辜又嚴肅的看向她,怎麼能沒關係呢?
“那咱們離婚吧?”
“什麼?”聞予以為自己聽錯了,滿臉的不可置信。
“明天就去辦一下手續吧。”
“就因為我不讓你跟朗尋來往,你就要離婚?”
“隨便你怎麼想,當初我們結婚也只是為了你的腿,你媽跟我約定好了三年後可以跟你離婚,哪怕就剩五個月我也等不了了。”南歸滿臉的厭煩不耐。
約定?她們居然有約定?那她們將他置於何地?在他狂喜的時候,她們是不是像看傻子似的看他?聞予現在腦子很亂,離婚?不,這不可能,離婚是永遠不可能的!
“我不同意!”
“那就起訴離婚,哪怕第一次判不離第二次也會判離。”南歸開門下車,多餘的話她不想再說。
聞予滿腦子都是為什麼?為什麼?
看著南歸下車他也馬上下車拉住她問她為什麼,如果是因為今天的事,那他……以後不說了,做什麼都隨她,他都聽她的。
南歸不理解,維持一份本來就破碎畸形的婚姻到底有什麼意思?
婚姻是需要雙方共同維持的,在這段關係的開始至結束,有人是為了感情,有人是為了家庭,有人是為了利益,可這些在他們之間都不存在,當初結婚完全是權宜之計,這兩年多他也應該明白自己跟他是沒有感情的,未來也不會產生多餘的感情,為什麼還要糾纏下去?
在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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