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在某國曆史上,有一個犯人,在監獄中被關押了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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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問過一個男人,
為什麼他離婚了,就不會再走進第二次婚姻了?
他說他之前本來想和前妻好好過日子,
哪怕過不下去了,
也想湊合著,
但是他的前妻卻不願忍耐,
他前妻覺得離開了他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所以他就被離婚了。
後來他就對婚姻非常失望,
他不想再進入第二次婚姻,
因為進入第二次婚姻也需要非常多的錢。
在第二次婚姻之中也許會有很多沉沒成本,
只要兩個人鬧了矛盾,
所有的付出都會歸零,
所以他現在不想再走入第二次婚姻了。
因為他現在自己做點生意,
每個月也有一兩萬塊錢的收入,
能夠養活一家人,
他不想再去找一個女人,
供養一個女人。
而且現在大部分女人都是索取者,
所以,他不想把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給那個女人,
也不想讓他的孩子被第二個妻子欺負。
我知道我這個朋友,
他是把兩個孩子帶在身邊的,
我認為他選擇了孩子,
他就寧可犧牲自己的幸福,
也要把孩子管理好,
因為他不想讓孩子的一輩子也毀掉。
他曾經對我說過,
他說哪怕後半生孤獨寂寞,
他也要讓兩個孩子健康成長。
我覺得這樣的男人就是一個有責任的,
有胸懷的人。
因為一個人獲得幸福的渠道有很多,
不一定非要透過婚姻。
如果你的內心澄澈,
哪怕是你一個人帶兩個孩子,
也不能算一種失敗。
今年,隨著有關民法典裡面,
婚姻編的一些條款的解釋規定出來了,
有很多人都有了新的想法,
比如家裡有女兒的父母,
他們就覺得只要條件好,
還是給女兒買一套房子,
因為現在指望女婿有房子給你女兒住,
那是太虛幻。
如果女婿對你的女兒好,
他會讓她住;
如果女婿對你女兒不好,
甚至離婚,
你的女兒也只能回到孃家去住。
所以你必須給你女兒一個依靠。
但是對我來說,
如果一套房子超過了10萬塊錢,
我是不會買的,
我不想當那個冤大頭,
因為在房價下行的情況下,
我是不會當那個接盤俠的。
如果一個女的有可能結婚,
必須把所有的事情都談妥,
比如說她生了孩子,
不能在家裡面帶孩子,
也不能辭職,
否則,等你把孩子帶大以後,
都是4年或5年之後了,
那個時候,你再想在職場上面,
有一份事業是很難的。
如果婆家的人想讓你在家帶孩子,
必須要婆家給你發一份工資,
否則你出了力,
到時候不討好。
像這些事情都必須在結婚之前把它談妥,
否則你就會吃很大的虧。
這個世界上,任何厲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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