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命名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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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9月8號的下午十一點42分,世間人口加一……個混子。
我第一次記事大概是在我一歲半那一年,原因是因為吃。
當時我的一個親戚結婚,那時在農村照相不像現在有手機就可以,拍照需要請攝影師。我媽藉助這個機會想拍個我和她的合照,但是我當時哭著鬧著不想拍著,這個原因我至今都記得清清楚楚,因為我想吃冰淇淋,但我不敢說出來。
後來我無意中翻到這張照片,我媽說了一嘴你當時哭著不想拍照,我的記憶瞬間湧入腦海。人生的第一次記事潛力是被吃激發,註定了我的吃貨屬性,之後發生的一件事更加定性了這屬性。
最初我家主要的是幹修理家用電器的個體戶,小到遙控器,大到電視機,我媽經營賣水果的副業。
從出生開始,我都是在我媽的照顧下長大。除了賣水果以外,門前還有一片菜地偶爾需要打理。
那天我媽正要去打理菜地,順手把我放在了門口的水果攤上,殊不知一場危機悄然降臨。僅僅半個小時的功夫,水果攤上的橘子傷亡慘重,被我炫掉的橘子不計其數,光橘子皮就有兩斤了。
這件事也是我媽說的,可能有誇張地成分。
第二年我媽就沒有在做水果生意了,而是改賣化妝品;但我也沒有放過我媽,我經常塗指甲油和口紅。
在我快要迎來兩週歲生日的時候,我媽便領著我去幼兒園報名。雖然我不知道上幼兒園是什麼,但是我內心深處很明顯有股反抗的聲音,好在鄰居救了我。
路上鄰居問我媽:“孩子多大了。”
“三歲。”我媽答。我們這裡習慣說虛歲。
“三歲還太上幼兒園還太早了。”
我的內心鬆了一口氣,感謝我的好鄰居。就這樣我第二年才去幼兒園。後來發生的事證明,鄰居的話,沒有錯。
剛上幼兒園時,我和普通的小朋友一樣,家長一走我就哭,於是我媽就留在學校陪我。有一次我媽回家燒水,一會的功夫我又哭了起來。就這樣我媽足足陪了我兩週後,我才逐漸能自己上學,不敢想象如果是提前一年來的我要多久才能獨立上學。
上學之後我便認識了一個朋友,他離我家只有幾十米的距離,說起來我和他沾點親戚關係,這裡就喊他兆宇吧。
我們是同班同學,他比我晚出生四個月,但要自認為他比我要成熟一點。我喜歡他就像屎殼郎喜歡粉球一樣,幾乎形影不離。除了他還有一個要比我們大五六歲的,我們一直喊他小超哥哥。
我們三個幾乎每天都膩歪在一起挖沙坑,有段時間我就像一個嫉妒鬼一樣,就不希望兆宇和小超玩玩,現在想起那個場景都感覺自己有點好笑。
我和兆宇說:“我們現在去告訴小超以後不和他玩了。”
然後我們走到了他家門口,他剛一進門,我就會認為他是去找他玩的,然後跑回去找媽媽哭訴,兆宇又和小超玩了。不知道他當時出來沒看見我後會是什麼樣的想法,回憶起這件事還感覺有點虧欠他。
我家的對面是敬老院,那時的我感覺敬老院就像公園一樣大,那裡也成為了我們玩耍的地方。
虛歲四歲那年,我媽給我買了一輛腳踏車教我學。她和大多數家長一樣,開始在後面扶著我,之後再脫手。但我媽不知道的是,他們都是趁孩子不注意鬆手;我媽是在我停下來之後松的手,並且我還發現了,然後我因為害怕不敢騎,並且一邊晃動身體一邊喊我媽扶車,雖然後面有兩個輔助輪,但我還是把自己晃摔倒了。
有一次我、兆宇和小超哥,我們三人去敬老院玩,路上發現一個馬蜂窩。這個馬蜂窩看上去比較老,沒有了光澤,小超哥用棍子戳了戳,突然飛出來一隻蜜蜂;我們仨丟掉棍子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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