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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誠忠來到街上,由於天色尚早,街上一個人都沒有,金誠忠找了個地方坐下來,一直等了兩個時辰,街上的人才多了起來。金誠忠本想學著林逍遙那樣吆喝幾聲,但卻怎麼也開不了口。整整一個早上,沒人看他一眼,也沒有一個人願意施捨給他半文銅錢。金誠忠這才明白,原來討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得先放下臉,學會大聲的吆喝才行,這樣路過的好心人才會知道這兒有個小乞丐,很可憐,需要施捨。
金誠忠也學著林逍遙那樣吆喝,可卻怎麼也喊不出口,最後終於鼓足了勇氣,喊出了口,可路過的人連看都沒有人看他一眼,完全當他不存在,金誠忠這才明白,自己就跟這街上的一堵牆,一棵樹沒什麼分別,誰又會在乎你呢?別說是臉面了,連整個人在別人眼裡,都像是透明的一樣。他終於知道,在這茫茫人海中,自己就像是一粒塵埃,多麼渺小,多麼的卑微,又是多麼的微不足道。他也終於看清了自己,現在已不再是少爺了,沒有人任識你,不會有人再關心你,更不會有人可憐你,因為你只是一個討飯的小乞丐,乞丐就得有乞丐的樣,不吆喝,哪來的飯吃。
於是,金誠忠開始大聲的吆喝,不在乎路過的人當他不存在,不在乎路過的人有沒有多他一眼,更不在乎自己的這張臉。老實說,他的這張臉已經好多天沒洗了,上面沾滿泥汙。他的吆喝聲從開始的生澀,漸漸變得順暢,到後面變得熟練起來,有種得心應口的感覺。
昔日的少爺,成了名副其實的小乞丐,在異鄉的街頭,大聲吆喝道:各位大爺大叔大媽,給點吃的吧,我已經兩天沒吃飯了,求求你們給點吃的吧!”
但別人是否願意施捨,跟你是否吆喝沒有太大關係,金誠忠吆喝了小半個時辰,喊得嗓子都啞了,還是沒有半點收穫。金誠忠心想,一定是這裡人太少,得找個人多點的地方去試試。
金誠忠見前面很熱鬧,心想那邊人多一點,說不定會有人施捨的。他快步走到人多的地方,把破碗往地上一放,清了清嗓子,大聲吆喝道:“各位大爺,給點吃的吧,我已經兩天沒吃飯了,求求你們給點吃的吧!”
路人甲道:“看這孩子好可憐,給他點錢去買點吃的吧!”
路人乙道:“小小年紀,有手有腳的,學點什麼不好,學人家討飯!”
金誠忠聽了這話,羞愧的低下了頭,再不敢吆喝。
路人丙道:“要有個活路,誰願意來乞討為生,都是被逼無奈。”說完扔了幾個銅錢到金誠忠面前的破碗裡,接著有幾個人也跟著往裡面扔銅錢,金誠忠趕忙磕頭道謝。
到了正午時分,破碗裡已有十幾個銅錢,金誠忠看著碗裡的銅錢,心裡滿是驚喜,心想,終於可以拿這些錢去換幾個包子吃了。
這時走過來兩個小乞丐,看上去和金誠忠年紀相仿,一個光著腳,另一個穿了雙破草鞋,但鞋底已經爛了。光腳的那個小乞丐名叫張通,穿鞋的這個名叫李慕,張通今年十歲,李慕也是十歲,張通比李慕大幾個月,因此,李慕叫張通哥,兩人來到金誠忠面前,看向碗裡的銅板,心生忌恨。
張通開口道:“你從哪兒跑來的?敢到我們的地盤上搶我們的飯碗。”
金誠忠低頭不語。
李慕道:“問你話你幹嘛不說,你是啞吧嗎?”
張通見金誠忠很怕他們的樣子,提高了聲音喝道:“喂,小子,你是從哪裡冒出來的,在我們的地盤上要飯,也不先跟我們打個招呼。”
李慕見金誠忠無動於衷,一把抓走破碗裡的銅錢,說道:“這點錢算是租用我們地盤的租金。”
金誠忠怒道:“把錢還給我。”
張通道:“你在我們地盤上討飯,我們沒收拾你算是便宜你了,你還想把錢要回去。”
金誠忠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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