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報警吧,我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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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現在沒有人知道這件事,大家都以為黃振奇是第一個靠向孫健的鄉政府領導,是他的第一號心腹。
但鄭青雲卻很清楚,黃振奇早已經被楊東方給收買了。
他就像一條毒蛇似的,盯著孫健,等待機會狠狠地咬他一口。
至於原因?
孫健是曾經的雙齊市委書記穆聞強的心腹秘書,而楊東方的父親楊紹林,在雙齊市被穆聞強壓制多年,哪怕現在當了市委書記,那也是人家穆聞強當上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之後留下的空缺。
這種情況下,楊東方當然看不上孫健。
“行了,你先安頓安頓,晚上我請你吃飯,算是給你接風。”
孫健笑著對鄭青雲說道。
“行。”
鄭青雲點點頭,笑著道:“我先去找個地方住下,回頭等您下班。”
雖然孫健說讓自己跟他一起住,但鄭青雲才不會那麼沒有眼力見。
哪怕他們兩個人在大學的時候是朋友,但現在已經到了官場當中,上下級的關係一定要分清楚。
擺正自己的位置,是每一個官場新人需要明白的道理。
“好。”
孫健微微點頭,親自把鄭青雲送到了門口。
………………
拎著皮箱離開鄉政府大院,鄭青雲在附近找了一間旅館住了下來。
長青鄉是整個富民縣最大的自然鄉,距離縣城不到五公里,鄉里的老百姓除了種地,就是在縣城裡打零工。
上輩子鄭青雲因為採訪來過幾次,再就是從孫健的口中聽說過一些富民縣的情況。
說來也巧,他發現自己重活了一次之後,記憶力似乎好了很多,上輩子聽說過的事情、看到過的報紙新聞什麼的,只要認真想想,就都能想起來。
當然,也需要一些關鍵詞。
比如剛剛在孫健辦公室,他喊了一聲老黃,鄭青雲才想起來,黃振奇就是在關鍵時刻背刺孫健的人。
再比如現在。
收拾完東西看了一眼房間裡的日曆,六月六日。
鄭青雲忽然想起來,自己好像在報紙上看到過一個新聞,零五年六月六號那天,富民縣發生了一起兒童誘拐案,時任富民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馬援朝的孫子,被人販子拐走。警方隨後展開了搜救,並且在三天之後抓獲了那個人販子。
但很可惜。
人販子交待,孩子在第二天上午的時候,就已經被他賣給了一個外地人。
從此這個案件就成為了懸案。
鄭青雲之所以知道這件事,還是從孫健口中聽說的。
按照孫健的說法,事後在警方的審問過程當中得知,那個人販子在綁架成功之後,連夜躲進了長青鄉的一家名為千年的網咖,帶著那孩子在網咖裡住了一晚上,躲過了警察的搜捕。
畢竟誰也不會想到,一個人販子會帶著孩子去上網。
想到這裡,鄭青雲忽然眼前一亮。
他意識到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的機會好像來了!
如果抓住那個人販子,豈不是可以讓自己在富民縣這邊站住腳麼?
深吸了一口氣,鄭青雲把自己的東西放好,邁步來到旅館的前臺,對那正在嗑瓜子的老闆問道:“大姐,我問一下,咱們這附近哪有網咖?”
“網咖?”
那大姐聞言皺了皺眉頭,隨即說道:“鄉里就一家網咖,就在前面那個路口左轉,叫千年網咖,不過機器挺舊的,縣城裡的網咖機器好一點。”
“行,謝謝您了。”
鄭青雲聞言笑了笑,心中一喜。
………………
零五年的網咖,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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