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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我只想說,真是一群邪惡的鹹溼佬!
但現在偶爾自己想想曾經的那段記憶,那些混蛋看我自己的眼神,說真的,噁心的我都想吐了。
但沒辦法,誰讓我長得可愛,當初只有七八歲的我,就已經展現出我獨特的資質,身輕體柔,天真可愛,一副萌萌噠的小可愛模樣,偶爾回憶起我自己小時候的女裝照,說真的,我自己都忍不住想要有來一發的衝動。
沒錯,就是你們,想歪了是吧?我說的是用手槍來一發!想歪了的,自覺留下地址,說不定哪天我就給你送一發子彈!
至於女裝照是怎麼來的?
當然是那些邪惡的鹹溼佬送給我的,我小的時候可是很窮的,能維持溫飽就已經算是不錯了,要不然怎麼可能會經受不住棒棒糖的誘惑?
至於女裝?說起來都是淚啊!當時天真的我還很奇怪的問那些混蛋為什麼是粉紅色的小裙子,那些混蛋居然告訴我粉紅裙子和我很配,最過分的是,天真的我還真的信了!
好吧,你沒看錯,我真的信了!
這種女裝生活一直持續到我十歲前的那個夜晚,此前的那段時間,我一直很困惑,我到底是藍孩子還是女孩子?事實上直到後來,接觸的人多了,我才明白我自己的真實性別。
我十歲前的那一個夜晚,那天是我的生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是我這些年唯一的一個在星期五晚上過的生日。
那天,我穿著粉紅色的公主裙,腿上套著暖白色的長腿襪,頭上戴著十分可愛的藍色蝴蝶結,對了,我的面板很白,就算是後來我一直努力曬黑,但用不了多久,就會變得十分的白嫩,比女孩子還要白嫩。
走在破舊的,遍地都是垃圾和汙水的巷道里,為了避免髒水弄髒我的粉紅色水晶鞋,我可是廢了好大的力氣,才一蹦一跳的走了過去。
穿過這條巷道,在一處距離廢品站不遠的一處地下室,就是我的家了。
對了,我是加拿大人,嚴格意義上來說,我是一個混血,不過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所以我寄宿在我一個遠方的叔叔家。
我的這個遠方的叔叔脾氣很不好,酗酒不說還抽大麻,長得凶神惡煞,臉上在靠近眼角的地方有一道如蜈蚣一樣的刀疤,身高一米九以上,一身結實的肌肉,彷彿能將自己瘦弱的身體裝進胸膛裡一樣,小的時候我特別的怕這個叔叔。
但在我十歲前的那個生日的夜晚,叔叔突然變了。
以往一推門之後就是刺鼻的煙霧或者大麻的味道,地面上不是啤酒瓶,就是生活垃圾,在不就是口香糖或者用完的套套。
家裡的玻璃永遠是充滿了塵土,沙發前的桌子上,永遠有清理不完的垃圾。
但今天,一切都變了,玻璃被擦乾淨了,地面被清理了一遍,甚至就連沙發還有桌子也被打掃的一乾二淨,只是我注意到,那張有段史的沙發上,擺著一盒還沒有開封的杜蕾斯。
這一切的變故讓當時只有十歲的我,心中感覺到不安和恐懼。
之後?叔叔十分溫柔的摸著我的腦袋對我說,十歲了,也該長大了,對了,一會還有你湯姆叔叔,大衛叔叔,還有傑克叔叔他們都回來。
那一夜發生了什麼,我並不想說,我只想說,那一夜對我的改變很大。
從此我怨恨這個世界,該死的,長得可愛怎麼了?為什麼我就不能做一個無憂無慮,不受傷害的可愛藍孩子?
直到若干年後,我已經足夠強大之後,我找到了當初的那幾個男人……
好吧o(□)o
你不會真的信了吧?(_)
偉大的死侍大人怎麼可能會是一個可愛的藍孩子呢?
最多我也就是一個緊身衣變態,偶爾喜歡和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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