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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也從中分潤了功勞,一旦否定葉小天,也就否定了他自己,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除此之外,還可以從大義方面著手,這也是整人的一種必殺技,可是這比從公務上找碴兒更難。
悖君判國一類的事兒才涉及大義,這種事如何編排到葉小天的身上?就算想栽贓也很難炮製出這方面的證據啊,尤其是葫縣人心向背,皆傾於葉縣丞,他想在這上面做手腳,很難找得到人去執行。
除此之外只有在私德上打主意了,私德也是對付官員的好辦法。國朝向來有道德潔癖,私德有虧,怎持公器?但是對一個政績卓著的人,想在私德上做文章,就得利用輿論把他搞得臭不可聞,人人喊打才行。
葉小天在葫縣如日中天,他哪有能力把葉小天臭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除非到處嚷嚷葉小天睡了他老婆。這個念頭只一浮現,馬上就被他打消了,他還想留著這張臉皮,不想成為全天下的大笑話。
花晴風越想越頭痛,只好暫且放下此事,順手拿起一分邸報,想換換腦子。花晴風展開邸報,習慣性地還是先看花邊新聞。忽然,他被一條訊息吸引住了。仔細看了一遍,花知縣的眼睛亮了起來:他找到辦法了!
第30章 五年磨一劍
花晴風從那邸報上看到的訊息,說是一則花邊新聞,也只是在這個時代,在邸報這等很嚴肅的官方「報紙」上才算是花邊的新聞,實則依舊是官場中事,只是以比較戲謔輕鬆的口吻道來。
該新聞其實是五個月前的訊息,實際上算是舊聞了,說的是陝西鳳翔府同知楚天行因為吃酒被貶為散官的事情。這位老兄既非吃花酒,也非喝醉了酒幹出了什麼有損官威的事來,就是喜好杯中物,時常與朋友小聚,小酌幾杯。
問題是,這位楚老兄喝的是公酒。所謂公酒,就是因公事釀造、用做公務、平日儲存於官庫的酒。各級衙門的官庫裡都有公酒,專門用來饋送往來官員和上任、罷任的官員,如果該地官員講究睦鄰友好,用來饋贈鄰州鄰郡官員,也是可以的。
但有一條,公酒之特別,就在於一個公字,只能用於公事,你饋贈鄰州鄰郡官員,那也算是公事,但是贈送人、收受人,包括回饋對方的公酒,都不是私人的,還要收回官庫,如果你留下享用,那就犯法了。這就像後世官員國事訪問,收到他國饋贈禮物,不能就此當成私產一個道理。
其實如今不比開國時候,國法綱紀已經鬆懈了許多,許多規矩名存實亡了,但是這些規定並沒有取消,如果真有人把它搬上檯面講道理,那麼這些塵封已久的規矩還是要起作用的。
這位陝西鳳翔府的同知楚老爺,收了鄰郡官員饋贈的五十瓶公酒後,沒有送進官庫,而是自己喝掉了。陝西道巡察御史李博賢剛剛走馬上任,正想揪幾個人上告以彰政績,馬上就此事上書彈劾了。
其實這位御史大人也只是為了給自己增加一點政績,沒尋思此事真能得到朝廷處理。這就像後世一些機關有事沒事的辦一些毫無用處的「學習」、「培訓」,全為年終總結時有說可說,表示自己在辦事一個道理。
卻不想這份彈劾奏章竟然被準了,結果這位實權的同知大人就此被免去差使,成了一個有官無職的散官。說它有趣,便在於這位御史大人只是為了自己的「年終總結」湊點材料,並非真想告倒楚大人,結果訊息一出,弄得這位御史大人好不尷尬,雖說御史就是糾察百官的,可這麼點小事都要彈劾,那在地方上還怎麼混,豈不被所有官員疏離,弄得神憎鬼厭?可憐的李御史無法挽回,只得日酗酒解憂,時常酩酊大醉,當然,他喝的絕對是私酒。
喝公酒是小事嗎?本來不是,小善不為,何以成大義?例朝例代對官員的私德其實都是頗為看重的,在建國之初,這更是可以嚴厲處治的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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