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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被告承認還沒還錢,法庭的判決就快。三言兩語作了限定時日還錢的判決,法官便宣佈庭審完畢。
旁聽的百姓們站起身就要散去,張凡仲卻站了起來,大聲對法官道:“法官,這女人不是借款人的妻子。”
林遠愣了愣,趕緊大聲翻譯了出來。
皇帝親自指認原告是冒充的,這一下正要散去的百姓不走了。冒充原告,嘻嘻,這得是多大的瓜,留下來再看看,反正來這裡不就是瞧熱鬧的麼?
法官愣了,站在原地。女人則就很憤怒。
“陛下,你憑什麼說我是冒充的?”
張凡仲笑笑道:”我並沒有確定你就是冒充的,但我懷疑你有可能是冒充的。”
說完這話,張凡仲便在座位上重新坐好。
女人沒想過味來但法官想明白了,額頭上的汗水一下子就冒了出來。
“那個……嗯繼續開庭。”法官擦拭了一下汗水,有些心虛地道。
“原告某某,你男人現在哪裡?”法官問女人。
女人道:“他說他怕丟臉,在外面沒進來。”
法官伸手叫過來一個工作人員,看了看案卷上男人的名字讓他立馬去找。
不一會兒工作人員帶了一個印第安人進來。
那人低著頭,好像今天的被告不是別人而是他一樣。
“去,去,快去挨著你老婆站好。”法官有些生氣。
“被告,你看下這人,你是不是向他借的錢?”法官有些亂了。
被告看看同事有些生氣,點頭道:“就是他。”
法官已經明白沒法在現場確認女人的身份了,急道:“某某,身邊這女人是你的妻子麼?”
男人點頭。
“說話!”法官道。
“是的,法官大人。”男人大聲道。
張凡仲看到這不再說話,看著法官硬是現場把原告換成了男人。
判決依舊未變。
法官拿起木錘看了看皇帝,見張凡仲沒有表示才再次敲錘宣佈庭審結束。
張凡仲帶著方其義和林遠就在審判庭內坐等著百姓們離開。
法官知道皇帝要點評自己的表現,坐在審判席高高在上不像話,來到了旁聽席在張凡仲旁邊找了個座位坐下。
法官是大明軍中的一位退役連長,張凡仲問明白姓名後對他道:
“李家瑞,李庭長。這件案子一開始的流程這些都還不錯,是按照規定來的,只是有些瑕疵。”
李庭長趕緊拿出筆來。
“民事案件不都有個開庭前的調解麼,很顯然這個案子事先並沒有進行這項工作吧?”
“嗯……沒有。”
“那婦女和後來的原告到底是什麼關係事先也沒有確認吧?也就是到治安所出具個證明手續的事,為什麼沒去辦呢?”
“嗯……”李庭長依舊說不出話來。
“第三個瑕疵是我要嚴厲批評你的地方。如果有庭前和解這個過程,被告也不至於被告上法庭,或許在開庭前就把錢還了。雖說讓被告還錢的判決並沒有錯,但由於法庭在辦案中程式違規和不作為,可以說被告人在生活中的誠信度,簡單地說就是名譽被你們毀了……”
張凡仲站起身來,對李家瑞道:“鑑於李庭長的水平跟能力尚不足以擔任此項工作,我會向縣裡建議對你停職,調到其他你能勝任的工作單位工作。”
張凡仲起身離開,李家瑞站在那裡目送陛下離開,臉色一陣紅一陣白,最後懊惱地蹲在了地上。
怪誰呢?懶?不作為就是懶,陛下說得一點沒錯。
李家瑞被皇帝親手擼了職務,這後果影響也是蠻大。
李子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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