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5部分,輪迴1984,那年夏天,地主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需求的卡車當中所有的型號,針對每一個細分市場都有相應的卡車推出。
所有的卡車都已經完成了測試工作,有了以前蘇聯的汽車工業的底子在那裡,加上張嵐優秀的外觀和內飾設計,這些車無論是在卡車的綜合xìng能還是在人車互動方面的cāo控xìng、抑或是乘坐舒適度上,都強出國內現在正在生產的解放和黃河等卡車太多!
在設計之初,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情況,所有的卡車全部採用了水冷柴油機,而不是風冷型號的發動機,底盤系統也經過了重新的最佳化,使這些車能夠更好的適應中國的情況。
至於這些汽車的品牌,張嵐毫不猶豫、或者說毫不臉紅的給他們起了個名字:大力神!表面上的寓意這些大傢伙們能夠像大力神一般力大無比、無所不能,相比於國內現在的黃河、解放、東風之類的卡車名稱,還是這個名字更讓人心動:聽聽這個名字,就知道這個車是多麼的有力氣!
至於汽車的標誌,張嵐則毫不臉紅的盜版了變形金剛的那張臉,也就是博派汽車人那張標誌的臉,至於狂派變形金剛們的那張臉,則被張嵐一起收購了下來,只是這個標誌到現在還沒有開始啟用,張嵐的打算是等到合適的機會,再推出變形金剛系列的車型。
當然,艾麗絲汽車集團使用這些變形金剛的標誌,可不是免費的,為了能夠使用這些變形金剛的標誌,有艾麗絲(美國)集團出面,和擁有變形金剛系列肖像權的美國孩之寶公司進行使用他們旗下變形金剛系列標誌肖像使用權的談判。
最終,艾麗絲集團為此支付的代價是,向擁有變形金剛肖像版權的美國孩之寶公司支付了兩千萬美元的永久商標使用費用:孩之寶公司允許艾麗絲汽車集團在他們今後生產的汽車上,使用孩之寶公司旗下變形金剛系列玩具:博派和狂派變形金剛的標誌作為自己公司汽車的標誌。
第三八五章 衝擊
艾麗絲集團和孩之寶公司雙方約定,今後,在機動交通工具領域,允許且只能允許艾麗絲集團能夠使用變形金剛的肖像作為自己產品的標誌。其他任何第三方機動交通工具公司都無權使用變形金剛的標誌以及由此帶來的周邊收益。
為什麼不是規定汽車而是規定是交通工具,當然是因為交通工具的涵蓋範圍更廣,從汽車到飛機甚至船舶好像都能夠算是交通工具吧?張嵐在這裡小小的刷了一個心眼。
雙方還約定:今後在艾麗絲集團推出的交通工具產品當中,孩之寶公司會有選擇的挑選一些新的車型作為開發變形金剛玩具的藍本。對於選擇成為孩之寶公司玩具藍本的這些汽車產品,孩之寶公司將不會向艾麗絲集團支付任何版權等費用。
看起來好像被孩之寶公司佔盡了便宜,甚至更讓艾麗絲集團的員工們不理解的是,自己的老闆甚至還莫名其妙的在談判當中要求,今後在孩之寶公司推出的新的變形金剛系列的玩具當中,變形金剛汽車人在自己公司產品系列當中挑選的藍本比例,至少要佔到自己總的產品線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說,艾麗絲集團每推出五款車,孩之寶公司就要為其中的一款開發出一款變形金剛玩具。
對於這點,艾麗絲集團所有的談判人員,都不理解自己的老闆為什麼提出這樣一個古怪到了極點的要求,難道自己老闆吃錯藥了麼?從合同上看,這明明就是自己公司大大的吃虧的事啊!
張嵐的心中那叫一個美:這個約定,看起來好像是自己吃了大虧,孩之寶佔盡了便宜,但這個約定如果反過來理解的話,不就可以說是,在艾麗絲集團生產的汽車產品當中,肯定會有一批產品被孩之寶公司製作成為玩具推向全球玩具市場?
那豈不是意味著自己這家在國際上毫無名氣的汽車公司的這些產品的形象,也能夠隨著孩之寶公司地玩具給帶到全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