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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韓福仁

出生日期:1965年

籍貫:齊齊哈爾市龍江縣永發鄉永樂村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盜竊罪

本書開篇的第一個案件,講述了臨泉三惡魔之一的曹殿龍,曹殿龍團夥光天化日之下,像搬家一樣搶劫老百姓財物,可謂是狂妄至極。

本案中的韓福仁團伙,比曹殿龍更加瘋狂,這幫人的手法,已經不能用搬家來形容了,簡直比掃蕩還要乾淨,可謂是所過之處,寸草不生。

韓福仁從小就沒上過學,從七八歲的時候開始,就在村裡偷雞摸狗,到了十三四歲,就開始去縣城裡偷腳踏車了。

在那個年代,腳踏車可是值錢的東西,屬於傳統婚姻的三大件之一,韓福仁前前後後一共偷了好幾十輛,日子過的相當舒服。

等他再大一點之後,就升級成搶劫了,這也是那個年代很多案犯的標準成長流程。

經過多年的摸爬滾打,韓福仁發現,廣大農村,大有作為,最終把搶劫目標,定在了農村。

那個年代的農村老百姓家裡,根本就沒有任何安全防範措施,防護基本靠狗,求救基本靠吼,報警基本靠走。

大門形同虛設,就跟鬧著玩似的,而且農村也沒有派出所,遇到點啥事,等警察跋山涉水趕到現場,犯罪分子早就跑沒影了。

韓福仁選擇在農村下手,雖然有好處,但同樣也存在問題,那就是大多數老百姓家裡都沒啥錢。

唯一有點油水的地方,就是公家單位和小賣店,雖然值錢的也不多,但對於他來說,已經非常滿足了。

打定主意之後,韓福仁開始建立自己的團隊了,第一個就是他的親弟弟韓福剛,比他小六歲,第二個是他的堂弟韓福全,比他小八歲,還有一個是他的鐵哥們於全,比他小三歲。

四人團伙做的第一個案子是盜竊,1992年5月13號晚上,他們來到龍江縣對寶鄉洪勝村的一個衛生所,把門撬開之後,偷走了七百多件藥品,價值一千多元,基本上把整個衛生所搬空了。

第二起案子就是搶劫了,1993年3月11號半夜,韓福仁、韓福剛、於全三人,騎著腳踏車,來到了興隆鄉的金山東村,把村委會的辦公室撬開了。

三人蒙面進去之後,用刀子逼住了辦公室值班老頭,把人綁起來之後,進入了後屋的供銷社。

接下來他們拿出一條大麻袋,把所有的香菸、罐頭、白酒之類的東西,全部塞了進去,最後實在是裝不下了,這才把麻袋口一紮,轉身走人。

接著三人又去了隔壁的衛生所,拿出另外一條麻袋,把衛生所裡所有的藥品,以及注射器、聽診器這些醫療器械,全部裝走了,隨後三人騎著腳踏車,把這些東西運回家裡。

他們就是用這種方式,在幾個月的時間裡,瘋狂的作案十多起,搶劫目標全都是村裡的辦公室、衛生所、供銷社這類地方,每次都是大麻袋裝滿,能裝多少算多少。

嚐到甜頭之後,幾個人就開始總結經驗,提升業務能力了。

首先就是安全問題,萬一在作案的過程中,遇到有人反抗,那就得有個趁手的武器才行,這樣才更有把握。

另外就是交通工具的問題,每次都用腳踏車往回拉東西,又累又慢不說,還拿不了多少,最好是能有個卡車。

到時候搶一個地方,直接就給他搬家,省得有好東西裝不下,心裡怪難受的。

武器的問題,很容易就能解決,韓福仁家裡有一把雙管獵槍,是他很久之前從別人家裡偷的,雖然威力一般,但起碼是個熱武器。

不過車的問題就不太好辦了,那個年代的農村,汽車可是稀罕物件,況且幾個人也沒人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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