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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了,一天比一天冷。
週日,方塵翻箱倒櫃,整理秋冬季的衣服,不期然翻出了一件黑色的大衣。
這是她剛工作兩三年時,攢了很久的錢才買下的一件大衣。
黑色的衣服比較挑款式。款式不好便顯得人沒精神、老氣。
而這件黑色的大衣是大翻領、收腰、下襬寬闊如裙襬,是個很潮很有個性的款式,再加上黑色的莊重、成熟、大氣,在那個時代是非常時尚好看的。穿著上班去,很多同事都問是哪裡買的?記得那時還沒穿幾天,系主任魏秀雲就穿了一件一模一樣的同款黑色的大衣來了。
那個時代,人們對撞衫還沒什麼概念,方塵看到主任跟自己穿一樣的衣服還很高興,覺得似乎與領導有了共同點。可是魏秀雲卻不這麼想,她周圍的那些人也不這麼想。於是,以餘美芳為首的幾位親信老師對方塵一通貶低,直說方塵暗地裡模仿系主任魏秀雲,但沒有人家那個氣質,穿起來不如魏秀雲好看云云。初次聽到此話,方塵並不以為意,仍舊接著穿著黑色大衣上班。剛工作時錢少啊,沒能力再買第二件了,而且自己照鏡子還是蠻好看的嘛!
後來,以餘美芳為首的那幾位親信老師說話越來越難聽,說方塵沒品味,學著魏秀雲穿衣,不要臉巴拉巴拉,魏秀雲對方塵的態度也越來越惡劣。這下方塵再也不敢穿那件黑色大衣了,早早地換上了棉衣,把大衣壓在箱底,不見天日。之後又過了幾年,結婚生孩子,身材走形,也就不能穿了。但畢竟買的時候是很貴的,也捨不得丟掉,就一直收著,一晃十多年將近二十年了。
壓箱底的時間太長了,拎出來後顯得皺皺巴巴的,穿上試試還行,勉強能穿。
都沒怎麼穿的衣服,丟掉怪可惜的,還是儘量穿一穿吧,物盡其用嘛!
熨燙好了,第二天方塵就穿著黑色大衣去上班了。
午餐時,一位外系的中年女老師很驚訝地問:“哎,你怎麼也有這麼一件大衣啊?這可是老款了,當年我也買過一件,跟你這個一模一樣的,只不過我那件是酒紅色的。”
經她這麼一說,方塵想起來,好像當初學院裡其他系部的幾位老師也有跟風穿了同款的大衣的,可能其中就有這位吧。便笑道:“對呀,是老款,後來生孩子,胖了不能穿了。今年一試又能穿了。”
“哎呀,真羨慕你,身材保持得這麼好,十多年前的衣服還能穿。我那件早扔了。”中年女老師豔羨不已。
“那太可惜了。酒紅色比黑色好看,你又是這麼白,酒紅色很襯你膚色的,看上去肯定是既沉穩高貴,又精緻時髦。”方塵既是安慰又是讚美。
“是呀,是呀,當年我穿那件酒紅色的大衣時,大家都誇好看。”中年女老師高興了。
飯後,婉拒了那中年女老師的散步邀請,方塵急匆匆地回辦公室。本來去餐廳就比較晚,兩人聊的投機,午飯又多耽誤了會兒時間。午休時間很短,下午還有兩節外系的課,得去拿教材教案。
推開辦公室門的瞬間,見楊明荃正從方塵桌邊轉身往回走,兩手還互相拍撫著。猛一見到方塵,臉色有些不自然,馬上堆起滿臉的笑:“啊呀,我從芳芳這裡拿點東西。”說著,伸手拿了一頁A4紙,回到她自己座位。
方塵也笑了笑,沒說什麼,心裡覺得有些說不上來的怪異。平時楊明荃總是對自己陰著一張臉,今天怎麼這麼友善?
來到桌前,方塵拿起教材教案便轉身出了辦公室。
走在去教室的路上,楊明荃的動作和反常的態度還在腦海中揮之不去。楊明荃的個子很矮,腰長腿短,擰著胯轉身往回走的動作令人印象深刻。她明明是從我的桌邊轉身往回走的,卻說是從萬芳芳那裡拿東西,大老遠拿了一頁A4紙,誰桌上沒有A4紙呢,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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